明年3月起,山东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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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起,山东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

12月2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5年3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实现全省涉企(含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业务,以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为主,不用、少用纸质营业执照为辅,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企业办事便利度。

相对于纸质证照不易保存、授权繁琐,存在造假、冒用的安全风险,电子营业执照具有便利性、普适性、安全性等优点,可随时随地使用手机留存执照、打印执照,授权他人管理和使用,也可收回管理使用权限,不受地域限制。今年以来,济南、枣庄、聊城等地相继发文,开展“不再核发纸质营业执照”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将以往企业身份证明以纸质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的传统模式,替代为以电子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的新型模式,对省内企业原则上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

涉企业务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涉企业务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等方式查询核验企业信息的,相关政府部门和银行、保险、水电气暖、通信等机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实行新型亮照形式。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将自行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或“企业码”置于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通过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展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码”的,均视为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亮照义务。

推进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并不意味着不再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实施方案》提出,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动营业执照线上线下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坚持智能服务与传统服务创新并行,保留线下使用纸质营业执照的个性化需求服务。企业办理特殊事务或跨省开展经营活动需要纸质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要提供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纸质营业执照打印服务。

此外,优化监督管理方式,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时,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或扫描“企业码”等方式获取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出示纸质营业执照。

新黄河记者:罗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