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话国动 AI小课堂 | 普法宣传:保护军事设施安全 维护国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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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设施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安全和发展利益,必须得到充分的保护和防范。本期视频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包含总则、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军事禁区的保护、军事管理区的保护、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保护、管理职责、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巩固国防,抵御侵略,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什么是军事设施呢?本法所称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下列建筑、场地和设备:

(一)指挥机关,地上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四)军用洞库、仓库;

(五)军用信息基础设施,军用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军用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输气管道;

(七)边防、海防管控设施;

(八)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

前款规定的军事设施,包括军队为执行任务必需设置的临时设施。

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共同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国防利益。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破坏军事设施的;

(二)过失损坏军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盗窃、抢夺、抢劫军事设施的装备、物资、器材的;

(四)泄露军事设施秘密,或者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设施秘密的;

(五)破坏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干扰军用无线电通讯,情节严重的;

(六)其他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保护军事设施安全,维护国防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