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质量发展|⑯烟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347个

推动高质量发展|⑯烟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347个

12月20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胜介绍烟台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颖,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栋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空间发展布局的有力支撑,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举措。烟台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编制工作并将编制成果应用到实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

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划定陆域管控单元347个

2018年,烟台率先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编制工作,于2021年6月24日正式印发了《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同年又发布了《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形成了烟台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张图”。

2022年和2023年,衔接“2022年最新山东省海岸线修测数据”和《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结合烟台实际情况,开展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及时发布并实施应用。

目前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347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44个、重点管控单元124个、一般管控单元79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124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6个、重点管控单元37个、一般管控单元51个。

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 5家企业实施总量容缺审批

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四个管控维度,烟台建立了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近岸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服务裕龙岛、海阳中核等重大项目建设,烟台已有10个落地应用典型案例纳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分区管控应用百篇案例集。

去年,烟台积极争取到莱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国家级试点,今年又争取到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只楚园省级试点,充分发挥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源头预防中的基础性作用,对符合管控要求的项目予以简化,已为7家企业办理告知承诺审批、5家企业实施总量容缺审批,保障4亿多元投资的快速落地。

依托全省统一应用平台 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目标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或质量达标方案衔接。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同时,烟台依托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和业务化运行,加强与烟台市智慧环保等大数据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共用,推动建立与污染源普查、环境调查、土壤详查、环境监测、排污许可、环境执法等相关数据接口,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框架下推动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目标的联动管理。

生态环境分区与减污降碳协同管控 打造“烟台样板”

烟台市作为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之一,2022年5月,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一批“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探索协同管控技术路径。目前,烟台正在积极探索更大区域尺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经验范式,在全域开展生态环境分区与减污降碳协同管控专题研究。

摸清数据底数,夯实基础支撑。根据生态环境分区与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建立自下而上建立污染物和二氧化碳一体化排放清单,从排放源头厘清减污与降碳两者间的关联机理,实现多源数据相互融合。

聚焦协同管控,细化大气分区。构建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双高”热点网络,进一步识别出减污降碳协同重点管控区域,并纳入现有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域,强化了减污降碳协同对区域空间布局优化的引导作用。

着力协同增效,优化准入清单。形成拟纳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措施库,提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化方案,实施“一单元一策略”“一行业一策略”的精细化管理。

(凤凰网山东 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