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问题的通报
为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大力营造激励担当作为浓厚氛围,切实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现将查处的6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陵城区安德街道宋堤口村村民蔡某某诬告党员干部问题。2022年10月,蔡某某因其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蔡某胜未满足其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与蔡某胜产生矛盾,为发泄不满情绪、达到个人不合理诉求,反映蔡某胜贪污村民小麦直补款等问题,且在被答复所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情况下仍向省委巡视组举报相同问题。经查,蔡某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系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2023年10月,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安德派出所对蔡某某批评教育。
禹城市张庄镇后黄村村民张某某诬告党员干部问题。2023年3月,张某某因办理自来水卡时被镇政府自来水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某恩要求补缴所欠水费而心生不满,为发泄不满情绪,以短视频形式在抖音、微信朋友圈连续多天实名反映其所在村党支部书记熊某某勾结张某恩扣压老百姓自来水卡、敲诈老百姓无人管,熊某某吃拿卡要等问题。经查,张某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系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2023年7月,禹城市公安局张庄派出所对张某某批评教育。
临邑县林子镇西吴楼村村民邵某某诬告党员干部问题。2023年11月,邵某某为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获得更多拆迁补偿款,个人伪造证据反映林子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焦某某收受其一条苏烟、3000元现金问题。经查,邵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系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2023年12月,临邑县公安局林子派出所对邵某某批评教育。
平原县德原街道张庄村村民崔某某诬告党员干部问题。2023年2月,崔某某因其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在高速公路占地测量时,未答应多上报其名下土地亩数的请托而心生不满,为泄私愤,反映张某某虚报干部工资、贪污小麦直补款、侵占高铁占地补偿款等问题。经查,崔某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系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2023年11月,德原街道党工委对崔某某批评教育。
夏津县银城街道八里庄村村民李某某诬告党员干部问题。2023年4月,李某某因对发放采暖电费补贴一事不满,认为其所在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泉有意针对其少发补贴,为发泄不满情绪、达到个人不合理诉求,反映李某泉贪污村民修路捐款、侵占村民租地款等问题,且在被答复所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情况下仍多次向有关部门单位举报相同问题。经查,李某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系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2023年8月,银城街道纪工委为李某泉澄清正名;同年11月,夏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李某某批评教育。
天衢新区赵虎镇小高店村村民高某某诬告党员干部问题。2023年4月,高某某为在拆迁安置中提前得到安置房,仅凭道听途说、主观臆断,反映其所在村负责拆迁安置工作的村委委员刘某某收受他人2000元现金、违规吃请等问题。经查,高某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系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2023年6月,德州市公安局天衢新区分局赵虎派出所对高某某批评教育。
信访举报是群众向组织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目的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应依纪依法、客观真实、理性有序进行,决不允许别有用心之人借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上述诬告陷害行为,背离了群众监督的本质,不仅扰乱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浪费监督资源,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而且带坏社风民风,扭曲社会价值导向,影响政治生态。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落细群众工作,主动靠前服务,结合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保障群众监督权利,充分发挥群众信访举报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重要作用;要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增强纪法意识,审慎行使监督权力;要加大查处诬告陷害力度,及时开展澄清正名,为遭受诬告的党员干部撑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德州市纪委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