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16项举措,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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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16项举措,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速

11月2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

发布会上,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厅长孙海生介绍称,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是整个科技创新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科技成果只有应用到产业上,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体现出价值。

目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还存在“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不能转、不敢用、没钱转”等突出问题。

对此,山东省研究出台《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据了解,这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抓手,文件共分8部分、16条具体措施。

文件起草主要依据坚持统筹谋划、高点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坚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这三大原则,从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打造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平台、大力支持科技人才转化成果、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提升科技金融赋能成果转化水平和改革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激励机制这8个部分着手。

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是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针对科技管理人员担心科技成果定价不当、转化失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带来的“不敢转”的问题,山东省有关部门提出推动高校院所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

山东省积极探索“权益让渡”转化方式,支持高校院所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推行“先使用后付费”制度,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科技供给与市场需求对接的过程。山东省加力建强用好山东科技大市场,通过建平台、聚资源、搞活动、优服务,推动更多创新要素高度汇聚、精准匹配。推行“校聘企用”“双向兼职”人才共引共用模式,打通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山东省为解决企业对创新产品“看不懂”而“不敢用”的问题,打造一批科技场景体验与技术推广中心,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供更多机会。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前端资金缺乏难题,探索“拨投贷”联动、“先投后股”等方式,放大科技资金使用效果。

(凤凰网山东 张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