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以来,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始终坚持“小案件大民生”的理念,以小案侦防、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为载体,剑指各类盗窃类小案,科技引领,锲而不舍,着力提升破小案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温暖了百姓心田。
“感谢警察同志,帮我们追回了盆花,真棒!”11月15日下午,刘女士等3名商户来到济阳派出所,领走了失而复得总价值200余元的6盆鲜花,十分高兴地说道。据悉,11月14日上午9时许,刘女士一行2人到济阳派出所报警,称她们2家花卉店门口共4盆鲜花被盗,总价值100余元。小案不小视,办案民警带领辅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勘察,并调取花店及周边沿途监控进行研判,发现11月13日凌晨2时许,一男子驾驶三轮车出现在案发现场,在确认四下无人后将鲜花放在车上,先后偷走3家花店6盆花。根据嫌疑人逃跑路线,办案人员追踪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为徐某某及其居住小区,并于11月15日下午2时许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该徐对其路过花店临时起意偷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从其家中缴获全部赃物盆花。现徐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11月2日下午5时许,唐口派出所接到张某某报警,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及车筐内的一个手提袋被盗,里面有3部手机,总价值5000余元。办案民警随即开展调查走访、分析研判等侦查工作,发现在10月25日早7时许,一名戴口罩的男子趁周围无人之机将停放的电动车及手提袋偷走。面对嫌疑人一时难以确定的困难,办案人员持续开展深度研判,终于11月15日下午1时许在唐口街道某村街巷处将其抓获。经讯问,该魏供称所盗电动车已被其变卖,手机还没有出手。办案民警立即赶到其家中起获3部手机并发还给受害人。现魏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在一个快餐店吃饭突然发现挎包没了,里面有198元现金及银行卡、身份证……”11月14日下午1时40分许,许女士赶到渔山派出所报警。值班民警、辅警迅速调取店内及周边监控进行仔细查看,发现在当日中午12时左右一名男子进店来回走动,趁许女士不备将放在餐桌外侧的挎包偷走。通过顺线追踪,办案人员于当日下午5时许在太白路某商场附近将嫌疑人高某抓获,起获被盗挎包并发还失主。经询问,该高如实交代了在快餐店内盗窃挎包的违法行为。现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摄影/文稿:孟翔鲲 刘旭 李婷婷 王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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