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宋漫语 | 也算是一类「卸磨杀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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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漫语 | 也算是一类「卸磨杀驴」吗?

我对这世间唯一的不满,

就是这世间,

总是让更懂事的人承受得更多。

——出自散文集《我在人间凑数的日子》

引语

2022年11月1日之后,「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金」政策有调整。之后,出现了两个操作层面的问题。

一是,发放的流程比较复杂。

二是,「应发未发」的历史遗留日显冗积。

宋老随笔多次论及生育政策,例如:

在《『政策有温度 | 才能产生效果』》和《育儿友好?非常好!但,远远不够好!》里,曾反复强调:

「育儿友好」的本质是人口问题。人口没有速生法、也无法弯道超车,所有的政策和措施都应该定位于50-100年的计划。长期与短期要相适配,矫枉可以过正,但战略性任务战术化、长期性目标短期化,「指望用短跑速度跑长跑」根本不现实,简单粗暴的急功近利,结果一定会畸形。百年大计,必须科学、尽可能精准地运筹帷幄,政策一经出台,就要少迭代,保持稳定、可持续,避免急加速、猛刹车。

「独生子女政策」及「与其相关的激励性政策」起始于计划经济时期。几十年后,当初的系列激励性政策簇的现行效力,已经迭代衰减的面目全非,社会心理跌至冰点。因此,群众对政策的变数心有余悸,普遍担心现行的利好政策的远期不确定性。几十年塑造的意识和认知惯性,在短时间内不会消失。『解铃还须系铃人』。

人口政策上的冰点在哪儿?我认为,就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那段时间相对最长,近40年,相关政策迭代变化最频繁、政策的利好衰减的最严重,影响面最大,产生的认知沉淀最多,是时代留下的一个结。部分人有很错误的认识,认为国人记性差、忘性大,记吃不记打 、给点眼前的利益就能达到「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效果,不必纠结。我想说,在大政方针、关键问题上利用人性弱点的做法是完全靠不住的。

在《家事国事天下事,三胎生育尽心力》中写到:

人口问题确实到了非常关键的时间点。民间对此也早就众说纷纭。尤其是像我这个年龄的公职群体,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的弊端,有切肤的体会,就不说是痛还是痒了。可惜时间不会倒转,人生无法再来。当前就只有一个想法,在各种普惠政策、各种后续的国策中,国家千万不能忘记了从1979~2016年这37年期间无论是自觉自愿、还是被迫无奈响应国家号召的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们。

笔者以为,当时的观点,放之今天仍未过时。今天,把「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单拎出来,码上一篇。

一、 复杂的发放流程

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中规定:

「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即独生子女父母),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参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标准。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本办法规定之外,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其他奖励扶助。」

对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上述《办法》中规定:

「本省其他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差别较大,低的每人每年只有60 元。

这里,必须得说明,「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是绝对没有迭代衰减。

从1980年前后开始实行,一直到2022年11月1日之前,都是5元。太稳定了,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见了这「5元奖励费」都必须躲着走!进入21世纪,不知道5元钱能否买到一斤鸡蛋?

———— 看官注意!下方高能!————

归纳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得知:要得到这个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父母必须要个人申请、填写一堆材料。我没写错、你也没看错,是要去申请

应该得到的奖励扶助金,需要去申请、索取、讨要 —— 我就不用「乞讨」这种刺眼的字眼了。

澎湃新闻介绍了某地的申请流程:

每年12月上旬至次年2月下旬集中申报;

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本人户口本单页、本人户口本索引页、户主页、配偶身份证正面、子女身份证正面、独生子女父母相关证明图片、其他证明图片(非必填,可将相关证明放到一起拍成一张照片上传)等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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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通过爱山东App填写,要填写四页(下面是第一页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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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申请通过后,什么时间发放奖励、奖励发放到哪里,爱山东App里没有说明!笔者从大众网《提醒!事关潍坊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9477714326720260&wfr=spider&for=pc)里介绍说:

因申报系统没有银行卡填报选项,请申报人员办理潍坊农商银行卡,并开通“财政补贴”,将银行卡号报给户籍地村(居)委会计生工作人员。不便自行操作的申报人员可携带手机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村(居)委会由计生工作人员指导填报。

到此,我都写烦了!估计各位看官也看烦了。

本来是对独生子女父母过去为计划生育而做的贡献和牺牲,所给予的奖励,怎么就这么复杂了呢?我退不退休、我是不是独生子女父母、我的社保卡账号、我的户口户籍信息,人社的社保系统、卫健的人口系统、公安的户籍系统里,数据是应有尽有,为什么还要再折腾大家填报一次呢?

政府部门掌握的个人信息数据,不应该只用作「管理」、也应该或更应该用作「服务」才对吧?

理应当是,独生子女父母这个月或本年办理好退休手续,下个月或下个年度,补助就应该自动到个人的社保卡账户里。

如果还要大家再出具一些「我孩子是我孩子」、「我自己是我自己」的证明材料,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费劲」的提升为民服务效率精神,去哪儿了?

还有,为什么必须是「潍坊农商银行卡」?其他银行是觉悟不够还是嫌钱烫手?

「想给,就痛痛快快地给;要不想给,就别弄这么多弯弯绕难为独生子女父母!」各位看官是否有同感?

其实,只要各有关的职能部门之间,做一次互联互通,就能让千千万万的独生子女父母一劳永逸。

利国利民,何乐不为?

实际上呢?各种「大数据平台」、各种「数智大脑」,再一次沦为了摆设。尤其是“山东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系统”,成为又一座数据孤岛。

明明只有一步之遥,却要你必须走过千山万水。

不知何时,能实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自动认定、补贴自动发放到社保卡。

二、 有期变无期的「应发未发」

比起「复杂到令人发指的发放流程」,更让人面面相觑的,是「部分2022年11月1日之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领不到奖励扶助金」的问题。

【一线大调研】记者介绍,省内某地于女士是一名企业职工,2010年退休后,14年间始终未能领取到应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如今,不幸丧偶且年近古稀的于女士,面临着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压力,希望能够得到扶助金以补贴家用。她多次往返于街道办与企业之间,但始终没有结果。街道说她不符合《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的条件,原工作的企业推诿说她的各种资料手续都在政府。

计划生育是新中国历史上一段时期的重要国策,每一位独生子女的父母都是这项国策的承载者,都是这项国策得以实施的贡献者。

国家曾无数次表态,响应国家号召的大众,必须得到社会尊重、应有的权益必须得到保障。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1、32、34条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对失独家庭的全方位帮扶保障做了原则性的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7、28条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各市都有更具体的条例。

目前,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面临着一大阻碍,就是在2022年之前,部分企业——主要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改制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员工的人事代理企业——普遍忽视退休职工的一次性补贴政策。

事实如此,不容否认。记者采访到的于女士的情况,绝非个例。

当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一而足,不排除企业倒闭、企业经营困难等不可抗力,也不排除有的企业故意逃避法律规定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但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近年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释法、执法部门放松了对法人单位执行奖励扶助政策的引导和监督。

打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条例》,其中对「一对夫妇一个孩子」的措施很具体、很明确,而对于忠实执行「一对夫妇一个孩子」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或对失独父母的帮扶保障措施,则是原则性的、大纲性的、缺乏具体规定。

联想到新闻中的于女士,遭企业糊弄、被街道应付、被各方打发,可以说饱受折磨。

在双方反复踢皮球之后,街道办工作人员建议于女士「起诉企业」。

对于千千万万的于女士们而言,陷入此困境,当如何自处?国家的法律、省市的条例,条条大路走到最后,难道只剩下街道办口中的「起诉」独木桥了吗?

独生子女父母当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有些人忍痛结扎、有些人忍痛流产,甚至还有失独者现在老无所依。国家的尊重和政策的补贴,是带给他们慰藉与温暖的一盏灯火。如果这盏灯灭了,他们的生活里就多了一些黑暗和寒冬。

以各种理由「打发当事人」,没有问题升级处置机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条例》执法不力……,都凸显了个别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独生子女父母忠实履行了“只生一个孩子”的政治责任,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奖励扶助不能落空。否则,以后面对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国之号召,还有多少人会积极响应?

各级权利部门绝不能任由这种现象堂而皇之地存在。

笔者无权苛求企业。

但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条例》的执法部门,有权做出正当的评判和要求。

尾声

当社会机制失灵后,政府的兜底职能绝不能消失。

某省会城市就规定:

2022年10月31日及以前企业、社团等单位退休未领取一次性养老补助也未享受基本工资加发百分之五(基本工资百分之百的除外),退休时所在单位注销、破产关闭的,自2022年11月1日起,按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对象执行,申请确认程序一致,不溯及既往。

有条件的驻济中央及省、市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可按照原发放办法及资金渠道依2022年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享受标准为本单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享受单位一次性补助的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不再享受户籍地每月100元的补助。

笔者分别从熟悉的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和SOE退休人员了解,一次性养老补助大约是3~5万元。

如果按照每月100元的现行标准,不考虑物价变化和货币升贬值因素,得30~40年才能与一次性补助扯平。单纯从数字上来看,不得不说,现行的奖励扶助含金量缩水不少。

当然,也不能简单地说含金量缩水。

如果以后一直是每月发100元,似乎是缩水;但是,如果以后公共财政富裕了,也可能是每个月发1000元。

人无前后眼,也没有后悔药。记得,从前有买断工龄、早退休的做法。当时,很多人觉着买断也不错,得一笔钱,年纪轻轻还可以再创一番事业。但后来随着经济多年高速发展,没买断的同事工资飞涨,当时买断工龄的人,又后悔了,有的甚至走上了上访的路。

如果未来可期,那按月发就行;否则,当然是现在一次性到手最好。

当企业不履行法定的社会责任、政府又对其束手无策时,人民政府(部门)至少必须不能让人民群众个人应得的利益受到损害。

不然,过去心最热的那些人,今天和未来就最心寒。

写到此处,正文已尽,唯独差个题目。

抓耳挠腮之际,帮我修理物品的劣徒自诩有功,要求蹭吃蹭喝,被我轰走。只听这厮在门外碎碎念:卸磨杀驴、过河拆桥、得鱼忘筌、兔死狗烹、鸟尽弓藏……

题目这不就有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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