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035!国务院批复明确济南新定位

面向2035!国务院批复明确济南新定位

11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11月14日,济南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划》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面向2035!国务院批复明确济南新定位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念成介绍,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明确了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顶层设计。2023年9月,国务院批复《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为省内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提出了指导要求。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高水平专家团队,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区县(功能区)及行业单位共同参与,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形成了规划成果。

《规划》的主要内容

明确济南的城市性质和核心功能定位。国务院批复明确了济南市是山东省省会、黄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明确要求《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北方先进制造业基地、北方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济南篇章。

强化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严格落实“三区三线”成果,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3.2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43.5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3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1456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

加强区域开放协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规划》明确了济南要强化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作用,发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引擎作用,带动山东半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示范。同时,要加强济南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立足于济南特有的自然地理环境与城乡空间布局,提出构建“山河交融、中心引领、副城支撑、双星协同”的全域总体格局。系统推进黄河两岸生态保护,筑牢南部泰山山脉重要生态屏障,严格保护泉域补给区和地下水径流通道。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稳步推进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有序开发,强化市域城镇间的协调联动和功能互补。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保障产业升级空间需求,促进完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系统优化蓝绿开放空间,提高公园可达性。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合理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分区分类引导村庄差异化发展,传承乡村地域特色,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保护好齐长城济南段、泰山灵岩寺等世界遗产和大明湖、千佛山等风景名胜区,加强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珍珠泉等名泉保护。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