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山东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部分县(市、区)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经自愿申报、市级推荐、专家审查,全省确定5个县(区)作为再生水利用配置省级试点,聊城市冠县成功入选。
近年来,聊城市积极推进再生水配置管理和综合利用,通过建立健全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统计报告制度,规范统计方法,印发《聊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聊城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2023年,全市新增再生水供水管道82.5公里,新增再生水取水口97处,再生水利用量达到9058万立方米,较2022年提高4.5个百分点。
下一步,聊城市水利局将加强对再生水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全市再生水利用配置水平。
来源:聊城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