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泉城市民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济南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商务、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南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据悉,为全面推动“两新”工作落地见效,今年5月,济南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印发了实施方案,围绕政策、项目和企业三个维度,配套制定了工作清单。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安排15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永桂介绍,为了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济南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对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以及汽车、家电等消费领域以旧换新需求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其中从两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的具体要求、补贴标准和实施路径。
重点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汽车报废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国家规定目录内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家电以旧换新方面,对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后续,还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装等产品改造更新。
统筹支持设备更新。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提高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支持新能源货车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予以单台最高1500元补贴;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予以单台不超过50%的补贴;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予以单台最高6万元补贴。新能源货车购置方面,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车补贴3.5万元。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工作方案》加大了支持力度。以汽车报废更新为例,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此外,家电以旧换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较之前均有了较大幅度提升。另外,扩大了支持范围。“两新”政策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此次出台加力支持政策,支持范围增加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领域,基本涵盖了日常生活中所涉及的常用消费品,满足市民的多样化消费需求。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这一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效期到今年年底。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抢抓政策机遇,加力谋划推进,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惠民惠企。
首先,将做好全市统筹协调。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涉及领域多、覆盖人群广、社会关注度高,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两新”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全面落实政策、响应群众诉求、及时解决问题,推动部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其次,推动出台实施细则。推动相关部门加快制定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产品换新等领域实施细则,明确支持范围、细化补贴标准、简化操作流程,确保“真金白银”的政策科学合理、实用便捷,惠及更多群众。
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日常调度,建立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情况。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对资金分配进行动态调整,将补贴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实施效果明显、市场反响好、群众需求大的领域,确保专款专用、用到实处。
(大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