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票逾期,逾期额9万元

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票逾期,逾期额9万元

凤凰网山东(报料微博@凤凰网山东)日前获悉,9月6日,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发布《截至2024年8月31日承兑人逾期名单》。消息显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发生3次以上票据逾期,且月末有逾期余额或当月有票据逾期行为发生的承兑人数量为1625家。其中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列其中,逾期余额90,000.00元。

上海票据交易所官网“信息披露平台”栏目中的票据承兑人信用信息详情显示,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承兑发生额250,000,000.00元,承兑余额250,233,984.00元,累计逾期发生额685,000.00元,逾期余额90,000.00元,披露信息时点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披露日期为2024年9月1日。

公开信息显示,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曾用名:临沂矿务局) ,成立于1992年,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是一家以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00万人民币,公司共对外投资企业29家。

凤凰网山东发现,该公司投资的山东华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该公司投资的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法院被执行人。

此外,早在2020年,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还曾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内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考核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冲击地压钻孔卸压工操作规程缺少“在掘进工作面进行预防性卸压钻孔施工的,应当在距离掘进工作面10米以内,按照设计要求一次性完成”等内容,不符合《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集团公司所属煤矿2020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中缺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计划,不符合《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第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集团公司未制定双重预防机制教育培训制度、运行管理制度,不符合《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DB37/T3417—2018)4.2的规定,被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责令改正。

(凤凰网山东 赵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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