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聊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7月22日,聊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听取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聊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元朝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中的政治偏差,深入揭示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深层次问题,深入践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会议指出,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坚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引领,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紧盯关键少数,紧盯核心职能落实,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典型问题,通过立行立改,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加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会议要求,要集中精力做好市委第六轮巡察后续工作,高质量完成市委交办的巡察任务。要精心修改巡察报告,对照问题底稿,实事求是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重点问题,研究起草巡察情况综合报告,做好向市委汇报的准备工作。要强化析因归责,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精准归结问题责任,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要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全流程机制,高标准形成巡察反馈意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着力提升整改实效。要树牢纪律意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更加主动发扬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认真践行市委“6293”工作思路,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第六轮巡察各授权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稿件来源:聊城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