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山东(报料微博@凤凰网山东)日前获悉,5月17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新泰市明瑞化工有限公司智能化提升项目没有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等2项违法行为案,被新泰市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4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5月17日。
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3月9日,按照《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新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 新泰市明瑞化工有限公司智能化提升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用于提升原有系统的安全和环保)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擅自施工建设;高压配电室内绝缘手套、绝缘靴超期未检(有效期至2024年2月8日),验电器超期未检(有效期至2024年2月11日)。新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76号第3档、第25号第1档要求对新泰市明瑞化工有限公司2项违法行为合并罚款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新泰市明瑞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8日,属于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硫酸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红土、起重机械、铁粉的销售;硫酸余热发电。
(凤凰网山东 贾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