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在National Museum参加活动。
次日清晨,返济前匆忙就餐,不慎被葱油面的汤汁光顾了胸前。回家一看,斑斑驳驳,不忍直视。再一看,衣服的领口、领尖、袖口等地,都已磨损得不堪入目。
榴莲奶奶嘟囔着:「破成这样了啊!上次收拾衣服时咋没看出来?」
「说明某人干活,应付了事、心不在焉呗!」我心不在焉地回应道。
勃然大怒:「老嘲了吧,把葱油面吃到身上!以后自己洗衣服!」
祸从口出啊!看来,以后我只能吃清汤面了!
其实吃什么面,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这件衬衣,还要不要洗、还要不要穿、还要不要留?
话说,这件衬衣,应该很多年了!我平日里穿衬衫的机会比较少,就显得衣服比较耐穿。
上周,在淄博参加研修。期间,到鲁泰纺织观摩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在产品展示厅,猛然想起这件衬衫就是1996年前后,到鲁泰纺织参观时买的。哈!已经近30年了呀!问展销厅的导购,方知早就不用ALAIN DELON这个商标了,并且现在的面料比那时候更好了。
查看近期的照片和视频,还好——没有露出「破衣衫」破绽。
不过,最后依然忍痛做了决定:不穿了,再也不穿了。
虽不富裕,但也还不至于节俭到买不起一件新衬衣。若给幸福时代抹了黑,岂不成为了历史罪人?
翻看了一下衬衫格,检查一下其它的是不是完好。
咳,里面最新的一件,是一位影友送给我的半定制款,也是用鲁泰的面料,那年是2018年。Ta配偶是大设计师。
说半定制,是我自己约莫了个尺寸,大设计师按尺寸制作的。当时收到后,发现款式有点收腰。榴莲奶奶还怀疑说,这不会是女款吧?唉,咋说呢?我咋好意思说她与时尚无约?
联想到,「家电升级换代、以旧换新」的消费政策,真是高屋建瓴啊!今后,应该,不,是必须,推出「服饰以旧换新、升级换代」。
挂衣柜已被某人的衣服占领,其中不乏古董级别的,可以说「弃之不忍、留之无用」了。不过,她一直说等等看,说不定某日流行「复古」。
要我说呢,即使潮流能够「复古」,身材还能「返青」吗?还不如做好断舍离,给我腾出个长衫之所呢。
徒儿插话:这要求还是别提了吧,不然连清汤面也吃不上了。为了挂几件长衫,咱不至于这么拼。再说了,再怎么以旧换新、不也得让你搭上几把银子?
那,就与一件近三十年的旧衬衫作别吧。
人这一生,都在不断地与时间告别、与事物告别、与别人告别。
很多事情、很多地方、很多人,遇到也是告别、遇到即是告别——绝大多数都不可能再会重逢。
所以,遇见就是缘分、遇到就要珍惜、分别道声安好。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了Thrifty这个词,写几句花絮。
其实,这件磨破了领口的衬衣,与thrift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因为自己粗心而已,因为我在家里是最不节俭的成员了。
1985年在L.A.学习时,经常路过Downtown L.A.的一家商店,名字叫Thrifty。
进去过一次,好像是卖二手品的。
当时,并不知道这个词的意义是careful about spending money and not wasting things(亲,您别笑话我,从农村中小学高中毕业的77级理工科,18岁才开始学外语,词汇量的确有限)。
1986年初,全省选派留学生笔试时,作文题目就是以Thrifty为题。当时就根据「Thrifty与二手品」的感性认识,胡诌八扯地写了一大段。出考场后一看Thrifty的词意,呵,谢天谢地,估计是十有八九吧。
但此事让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凡入眼中、必闹明白。
需要明白的事越来越多,入眼的事就少了。
多了,没精力去明白啊!
回忆归回忆,放下归放下。
不能一直盯着一件旧衬衣。
毕竟,世界那么大,我想继续走走、看看。
今天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去走一下El Camino de Santiago(或者叫Pilgrimage of Compostela)和Tour de Mont Blanc。
关于El Camino de Santiago行程规划,缘由自《一个人的朝圣(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
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里讲的是:主人公哈罗德于星期二早晨接到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郡的一个疗养院内,贝里克郡位于英国北部苏格兰, 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这位老友奎妮原本是他在酿酒厂工作时的一个同事,后来因为替哈罗德顶罪被解雇之后再也没有了联系。多年未联系,突然收到来信竟然是告别信。这封信一下子打破了 哈罗德退休后索然无味平淡无奇的生活,他开始给奎妮回信,但是想来想去始终还是觉得不管怎么写,在一个多年未蒙面的老友、在一个即将离世的人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最后他决定亲自带上这封回信去看她,走着去, 不是开车,也不是乘火车、乘飞机,仿佛只有这样,才最能显示出他的关心和诚意,仿佛只有这样,奎妮就会好起来,等着他的到来。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一路上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件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 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这些回忆都深深地折磨着哈罗德,都是主人公不愿面对的过去。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他的妻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 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发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 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自己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隔阂。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想起了二十多年来一起经历过的一切, 最后莫琳决定开车去接丈夫回家,而她也见到了老朋友奎妮的安详离世。
作家以一个退休老人的出走为切入点,探讨了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和「再成长的可能性」。
主人公是一个年过花甲的退休工人,无升迁无朋友,与妻子的感情日渐疏淡,长期生活在失去爱子的阴影中。妻子莫琳,因儿子的自杀而无法解开心结, 她将失去爱子的痛苦转化为对丈夫的怨恨。两位老人都面临着难以解脱的精神困境,随着年岁渐长而自我封闭和压抑。然而,友人奎妮的一封信给予了他们各自审视自我的契机,在行走和等待的过程中回溯过往, 勇敢面对成长中的缺憾,从而回归内心,走向最真实的自我。
《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本与El Camino de Santiago无直接关联,是在读此书期间,从维基百科中查看背景资料时,知道了El Camino de Santiago。
走过冈仁波齐转山之路、参观过耶路撒冷,必须到Santiago de Compostela和Vatican走走看看。
恰好今年有机会Santiago —— 那说走就走。
昨晚,观看了与El Camino de Santiago有关的电影《朝圣之路(The Way)》。
《The Way》讲的是:Tom是一名在美国工作的医生,他的儿子Daniel不幸在法国遇难之后,他动身前往法国取回儿子的遗体和遗物。他的儿子死在了Pyrenees,在去往Santiago de Compostela大教堂的朝圣之路上, 第一天就在山里遇到了暴风雨、然后意外地离开了人世。这条通往教堂的路,又被叫做「圣雅各之路」。最初,Tom的目的只是取回孩子的遗体,但是在到达了法国之后,Tom却决定要将儿子已经走过的和没有走完的路重新走一遍, 以更好地体会儿子的生活、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孩子。带着Daniel的骨灰,与Daniel共同走圣雅各之路的过程中,Tom遇见了三个从不同国家来到这里的「徒步旅行者」,他们都在寻找着生命力更大的意义, 并希望通过徒步重新在世俗的世界里得到心灵的慰藉。在旅途的过程中,Tom渐渐了解到自己的儿子对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的含义——在影片的闪回中,Daniel与Tom有一段对话:
Tom:我的人生也许与你的大相径庭My Life Here Might Not Seem Like Much To You,但它是我自己做出的选择 But It's The Life I Choose.
Daniel:生活不是选择出来的You Don't Choose A Life,是过出来的You Live One。
在走冈仁波齐的转山路中,朦朦胧胧地感觉,那些虔诚的朝圣者,也许并不自以为是另类。
他们只是过着别人不熟悉的生活而已。
他们过着自己的生活。
我则在心里默念:Kang Rinpoche Is for Pray, not for Play.
有人说,朝圣是一次远离家乡寻求心灵愉悦的旅程。
谁知道呢?
社交媒体上有不少El Camino de Santiago的信息。
走起来,到底有什么感受,只有自己才能知道,只有走过才知道。
据说,El Camino de Santiago的线路有十多条,且无论走哪一条,也不必从其最远的起点开始。下图是我选走「原始之路」的一段El Camino de Santiago的路线示意。
所有线路的终点目的地就是这儿——Catedral de Santiago de Compostela。
愿归来,仍是少年。
下篇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