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老赖!聊城3女14男被东昌府区法院通报,又涨脸了,围观周知

17名老赖!聊城3女14男被东昌府区法院通报,又涨脸了,围观周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3)鲁1502执917号

本院在执行戚福忠与被执行人路宗燕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路宗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戚福忠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路宗燕,女,汉族,1984年03月18日出生,住聊城市新区街道谷庄村19号,公民身份号码:372501198403182044。

执行案号:(2023)鲁1502执917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鲁1502诉前调确1119号民事裁定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路宗燕还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589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路宗燕下落及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29

联系人:李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3)鲁1502执122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于光与被执行人任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任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于光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任博,女,1986年4月11日出生,满族,身份号码:220323198604114825,住聊城市东昌府区长江路金柱东苑小区1号楼2单元2021室。

执行案号:(2023)鲁1502执1221号

执行依据:(2022)鲁1502民初820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任博还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30000元及利息。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任博下落及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16

联系人:董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3)鲁1502执1050号

本院在执行靳振国与曹立滨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曹立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靳振国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曹立滨,男,1981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花园北路66号2号楼3单元1801室,身份证号码:372501198105213818。

执行案号:(2023)鲁1502执1050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鲁1502民初1038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曹立滨还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7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曹立滨下落及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69

联系人:张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3)鲁1502执5967号

本院在执行孙红英与被执行人邓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邓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孙红英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邓凯,男,1984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黄梅县停前镇邓坳村十四组008,公民身份证号码:421127198412191351。

执行案号:(2023)鲁1502执5967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3)鲁1502诉前调确756号民事裁定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邓凯还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85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邓凯下落及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29

联系人:李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1)鲁1502执2760号

本院在执行张长兰与被执行人段延明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被执行人段延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张长兰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段延明,男,1997年07月0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李海务街道老韩村34号,身份号码371502199707084515。

执行案号:(2021)鲁1502执2760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鲁1502刑初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段延明还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238292.57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段延明下落及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5563526503、0635-8939526

联系人:赵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0)鲁1502执4366号

本院在执行郭桂芝、焦继红、焦玉俊、焦玉华与李培威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培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郭桂芝、焦继红、焦玉俊、焦玉华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培威,男,1991年2月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莘县樱桃园镇前尚武寨村153号,身份证号码:371522199102038431。

执行案号:(2020)鲁1502执4366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19)鲁1502刑初25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李培威赔偿申请执行人各项损失374816元及执行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培威下落及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16

联系人:胡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4)鲁1502执499号

本院在执行梁克友、李延荣、路继中与贾怀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贾怀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梁克友、李延荣、路继中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贾怀兵,男,1973年8月12日生,汉族,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李海务街道米堂村,公民身份号码:372501197308124538。

执行案号:(2024)鲁1502执449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3)鲁1502民初921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贾怀兵还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27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贾怀兵下落及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16

联系人:胡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3)鲁1502执933号

本院在执行邹建华与刘俊飞、刘志刚、刘志华、白广增、聊城鑫大变压器有限公司、山东鑫大变压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俊飞、刘志刚、刘志华、白广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邹建华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俊飞,男,1981年09月1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黄山南路8号,身份证号码:37250119810911151X。

被执行人:刘志刚,男,1968年10月0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72号电业局5号楼2单元503室,身份证号码:372501196810012430。

被执行人:刘志华,男,1963年0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72号电业局5号院3号楼2单元403室,身份证号码:7250119630117241X。

被执行人:白广增,男,1976年11月0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黄山北路32号11号楼5单元561室,身份证号码:372522197611023934。

执行案号:(2023)鲁1502执933号

执行依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15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刘俊飞、刘志刚、刘志华、白广增、还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900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俊飞、刘志刚、刘志华、白广增下落及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32

联系人:毛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4)鲁1502执1154号

本院在执行曾鹏成与阮树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阮树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曾鹏成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阮树波,男,1985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斗虎屯阮庄村328号,身份证号码:371502198509279317。

执行案号:(2024)鲁1502执1154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3)鲁1502民初937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阮树波还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4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阮树波下落及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16

联系人:胡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4)鲁1502执恢29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林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聊城市东昌府区佳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固安容纳商贸有限公司、中盟联旭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司朝清、司秀丽票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司朝清、司秀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青岛林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司朝清,男,1975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廊坊市固安县朝阳大道北侧康桥英郡约克郡22号楼1单元2104士,身份证号码:371100197512293815。

被执行人:司秀丽,女,1972年08月2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小司官村201号,身份证号码:372802197208263824。

执行案号:(2024)鲁1502执恢292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鲁1502民初619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司朝清、司秀丽还应偿还申请执行人154492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司朝清、司秀丽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10

联系人:于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1)鲁1502执4488号

本院在执行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润砼业有限公司与孙允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孙允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润砼业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允杰,男,1970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刘道之村,身份证号码:372501197004054518。

执行案号:(2021)鲁1502执4488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鲁1502民初174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孙允杰还应偿还申请执行人163.54万元及利息。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孙允杰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10

联系人:于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3)鲁1502执恢170号

本院在执行于安全与汤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汤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于安全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汤真,男,1978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阳谷县安乐镇蒋庄村235号,身份证号码:372522197810033115。

执行案号:(2023)鲁1502执恢170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鲁1502民初10327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截止目前,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25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30

联系人:史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月七日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19)鲁1502执2881号

本院在执行张来润与被执行人王刚强(曾用名张典福)、武乡县东正建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刚强(曾用名张典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张来润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刚强(曾用名张典福),男,1984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莘县大张家镇道东村360号,身份证号码:370702198403010336。

执行案号:(2019)鲁1502执2881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19)鲁1502民初476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被执行人王刚强(曾用名张典福)还应偿还申请执行人1800000元及利息,已偿还432578.64元,剩余未偿还。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刚强(曾用名张典福)下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若发现被执行人提供线索并抓住的,奖励5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635-8939517

联系人:陈法官

执行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来源:东昌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