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决定:王效彤任山东政法学院院长
山东
山东 > 凤观齐鲁 > 正文

山东省委决定:王效彤任山东政法学院院长

“山东政法学院”公众号消息,4月7日上午,山东政法学院在知行楼召开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山东政法学院院长职务调整的决定。省委决定,王效彤同志任山东政法学院院长。

会上,王效彤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委的决定,衷心感谢组织信任和重托,感谢学校党委和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可和支持,愿与大家一道续写新的答卷,谱好学校新的奋斗篇章。他表示,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职员工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大家关心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事业发展等问题,努力让学校发展更有“温度”,让师生满意更有“质感”。

履新前,王效彤为山东政法学院校长。

公开资料显示,王效彤,男,汉族,1970年2月生,山东单县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他曾任单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山东管理学院副院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

来源: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