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烟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住房公积金工作事关百姓民生,对于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助力稳业安居、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运行平稳,归集扩面、政策优化、服务提升等多项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同时,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民生服务不断加码

政策保障坚实有力

66项业务实现全网通办、13个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深入、住房公积金涉企服务实现全网通办……2023年,烟台住房公积金为民服务不断加码,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星级服务岗”荣誉称号。

创新民生服务新路径。2023年,烟台完成住房公积金“智能客服”外呼模块开发测试,为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精准化提供新渠道。依托受委托银行,全面推广外展柜台,全年新增10家银行授权网点,累计建成15个一站式、精准化外展服务柜台,年内外展审批贷款2071笔,审批金额10.58亿元。

在“智慧公积金”建设方面,烟台推进新一代“智慧公积金”信息系统国产化建设,与山东省建设银行合作,打造5市共享的信息化中心,为全市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精准智能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在2022年推出支持住房消费“一揽子”政策的基础上,2023年烟台进一步推出了“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不低于20%”“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8项利民、惠民新政策,有效发挥“惠民生、稳增长、促发展”作用。在政策宣传落实上,烟台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集中宣传、专项宣传,组织住房公积金政策进社区、进高校、进楼盘、进展会活动30余场次。在新政策持续发力的作用下,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占同期全市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的比重由2022年的29.78%提升至2023年的48.03%,充分发挥了“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

受益群体不断扩大

风险防控成效显著

为了让更多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带来的红利,2023年,烟台推出了对新市民、青年人的倾斜性扶持政策,从提取和贷款两个方面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购房。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缴存”等5项业务标准,有效地扩大了受益群体。

同时,通过“政银携手·助企纾困”活动的展开,有效搭建住房公积金“金融惠企”合作平台,联合入企宣传,督促开户建缴,扩面工作成效显著。烟台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持续深化,协同推进新建企业“源头治理”与规上企业“重点突破”,在执法维权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全员建缴。全市2023年新增缴存单位2474家,新增缴存职工8.87万人,归集扩面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在风险防控方面,集中力量开展2023年逾期催收攻坚行动。烟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由年初的0.28‰降至年末的0.16‰,对三期及以上逾期户实施“一案一策、专项清收”,全市个贷逾期率在2023年8月份出现较大下降拐点,逾期率逐月下降。截至年末,降至全省逾期率平均值。

受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影响,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由2022年底的84.9%降至2023年的83.2%。针对资金供需变化,合理调度资金,加快放款进度,更好地满足借款人和开发企业的资金需求,兼顾流动性和保值增值,优化存储结构,加强资金管理。全市当年实现增值收益6亿元,同比增加2533万元,增长4%,累计实现增值收益51.2亿元。

公积金个贷额度提高

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调整

近期,为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经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已对外发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购买新建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高品质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90万元。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统一为8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调整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同单位缴存职工一致”。

(大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