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后驾车是驾驶人的大忌,绝对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俗话说再一再二不再三,同样的错误不能犯两次,可偏偏有一些驾驶人好了伤疤忘了疼,一次又一次地挑战法律权威,真的很离谱,但后悔已经晚了。请引以为戒!切勿再犯!
3月15日,茌平交警大队依法押送8名再次酒驾违法人员至聊城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8名人员分别为张某、张某成、傅某俊、张某凯、王某臣、王某栋、杜某、李某明。

案例一:
2024年03月04日15时20分许,张某驾驶一小型汽车,沿茌平区X047县道自南向北行驶至X047县道周公村附近处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0mg/100ml。经公安网查询,张某于2023年04月0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该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2024年03月06日13时28分许,张某成驾驶一电动四轮车,沿茌平区茌大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华鲁制药厂北门附近处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2mg/100ml。经公安网查询,张某成于2018年12月1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该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2024年03月03日21时13分许,傅某俊驾驶一小型汽车,沿茌平区菜屯镇联众路自北向南行驶至邮政储蓄银行(菜屯营业所)处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6mg/100ml。经公安网查询,傅某俊于2022年09月0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该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2024年03月06日17时57分许,接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举报一小型汽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巡逻民警立即处警,于18时06分许在茌平区铝城路鲁信宾馆西侧胡同口附近,将小型汽车驾驶员张某凯查获,经对张某凯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5mg/100ml。经公安网查询,张某凯于2022年08月0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该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2024年03月09日12时40分许,王某臣驾驶一小型轿车,沿茌平区朝阳街自北向南行驶至朝阳街与新政路路口南约300米处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4mg/100ml。经公安网查询,王某臣于2016年04月2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该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六:
2024年03月07日13时45分许,王某栋驾驶一电动三轮车,沿茌平区龙山街自南向北行驶至龙山街与文化南路路口北约100米处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2mg/100ml。经公安网查询,王某栋于2021年12月2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该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七:
2022年12月08日13时53分许,杜某驾驶一小型轿车,沿茌平区郝姚路自北向南行驶至彭庄村附近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79mg/100ml。经公安网查询杜某于2016年09月2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该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八:
2024年03月13日13时59分许,李某明驾驶一小型普通客车,沿茌平区朝阳街自北向南行驶至朝阳街与茌杜路路口北约50米处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9mg/100ml。经公安网查询,李某明于2021年07月2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该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醉驾是给生命“砍价”,举起酒杯就一定要放下开车的念头,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稿件来源:茌平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