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第二十条”,为正当防卫撑腰

唤醒“第二十条”,为正当防卫撑腰

毫无意外,正当防卫再次走进“两高”工作报告,并成为代表委员的热议话题。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21年至2023年,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同一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23年,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261人,同比上升25.5%,“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彰显法理情统一的司法力量。

“两高”工作报告不约而同提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足见对正当防卫案件的重视。报告上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公民,一个个家庭的命运。这些勇敢捍卫自己权益的人,如果失去了正当防卫制度的庇护,或许就将背负一顶沉重的“劣迹”帽子;而有了正当防卫制度的撑腰,他们的自卫救济权,得到了最有力的正向回应与鼓励,他们的家庭也能直起腰板,坦坦荡荡。

事实上,今年春节期间,张艺谋导演的影片《第二十条》火热上映,已让正当防卫成为全民关注的话题。艺术来源于生活,影片中的数个案例,并非凭空想象,而是参考了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涞源反杀案等现实中的真实案例。从起初的“死者为大”“以死生论是非”,再到如今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现实中的正当防卫认定如影片情节一样,也走过了一段颇为曲折蜿蜒的道路。

客观而言,从立法技术的角度看,刑法第二十条并没有太大的瑕疵。短短的三款刑法条文,不到两百字,言语极为凝练,明确了正当防卫必须具备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以及限度条件,界分了一般正当防卫、无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等情形。

分析立法者的意图,无非是既要充分保障公民的私力救济权利,避免其受到不法侵害,同时也要严格规范和限制这一权利的行使,避免造成权利滥用,引发不良后果。

徒法不足以自行,“链条”有时卡在了如何用法上。在司法实践中,基于种种缘由,看似简单的法律条款被复杂化,一些地方法院在判定正当防卫时过于谨慎。曾有数据统计,在收集的相关案例中,大部分被判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认定正当防卫的不到一成。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才有了“唤醒刑法第二十条”一说。在司法适用中,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果自缚手脚、过于保守,就会一定程度上封印公民的自卫救济权,阻碍社会正气的弘扬,也难免受到非议之声。

司法机关是法律的终端,也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抽象的立法条文,深邃的立法精神,需要借由司法活动的具体途径,把公平正义精准输送给社会和公众。近年来,“两院”在工作中秉持与时俱进的司法理念,依法认定正当防卫,不断激活刑法第二十条,实现了民意与公平正义的有机耦合,也拉近了司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距离。

比如,从“昆山反杀案”等影响性个案的处理,到发布系列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再到颁布实施《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只有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搭建起从法律到审判的桥梁,才能“让好人不再畏缩”,让公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相信在法治中国的生动演绎下,沉睡的“第二十条”唤醒后,将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继续赋予公众更多的公平正义。

(澎湃特约评论员 欧阳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