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5个城市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数量居全国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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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5个城市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数量居全国首位

12月25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推进山东现代水网建设,助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有关情况。

据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红光介绍,山东大力实施深度节水控水,全面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坚定不移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出台《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制定完善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节水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取水许可限批政策,指导东营、泰安、德州、滨州4市加快实施水资源超载治理。

积极践行“节水优先”。大力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实施65处引黄灌区农业节水改造工程,基本实现灌溉计量到用水单元,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8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连年实现农业增产增效不增水。从严制订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颁布实施218个行业类别1607个省级用水定额标准,实现高耗水行业节水标准定额管理全覆盖。132个县(市、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25个城市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聚集区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将取水许可用水户和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管网用水户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全面完成取水口核查登记,年取地表水1500万立方米、地下水500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用水户全部实现在线监控。扎实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2021年以来,累计压采地下水量1.4亿立方米,全省平原区地下水位平均上升1.04米,漏斗区面积减少3188平方公里。

来源: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