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正式施行以来,济宁市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深入城区农贸市场及市场监管所调研,指导40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自查自纠,建立“一场一策”监管台账,精准指导督促市场整改,确保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明标准、知要求、清处罚。
昨日,记者从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培训50场次,培训监管人员、经营者2400余人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材料1.1万余份,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674家次、更换“生鲜灯”462盏,责令整改33家、发布典型案例1期。
(刘伟栋 宋宇)
来源:掌上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