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优化矿产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服务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通知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强化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其他有关事项等3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
其中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方面,通知提出综合勘查主矿种的共生、伴生矿产,无须办理勘查矿种变更(增列)登记;发现存在共生、伴生以外矿产的,须按规定办理勘查矿种变更(增列)手续。
强化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地热、矿泉水、天然卤水等矿产,以及已缴纳的出让收益对应的资源储量未开采完毕的其他矿产,超过出让年限仍需继续开采的,可比照协议出让方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