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保泉护泉贯穿到城市轨道交通各个环节 保障泉水与地铁共融共生

济南:将保泉护泉贯穿到城市轨道交通各个环节 保障泉水与地铁共融共生

10月18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有关内容。凤凰网山东在会上获悉,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修改《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过程中,把“优先保泉”作为立法的重要原则,将保泉护泉贯穿到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各个环节。

济南:将保泉护泉贯穿到城市轨道交通各个环节 保障泉水与地铁共融共生

济南最突出的地方特色就是泉,泉水是济南最大的城市特色和城市品牌。因为泉水的缘故,济南地质构造尤为特殊,从而增加了修建地铁的难度,对泉水泉脉的保护,使得修建地铁的计划多次被搁置,以致于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起步较晚,泉水也成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不可触碰的底线红线。

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修改《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过程中,把“优先保泉”作为立法的重要原则,将保泉护泉贯穿到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各个环节。一是规划方面,明确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符合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将泉水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规划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建设方面,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保泉护泉的具体措施上升到法规中,对立项前开展地质勘探和泉水环境影响评价,施工中加强泉水出露点、径流通道保护,避免破坏泉脉和造成泉水水质污染,采取有利雨洪渗入地下等措施作出具体规定,保障泉水与地铁共融共生。三是运营方面,将传播泉水文化纳入城市轨道交通文化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设施开展公益宣传,传播泉水文化,讲好泉水故事,展现济南城市风采。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城市民生工程,核心是为市民乘客出行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我们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彻落实到条例修改过程中,积极回应和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诉求,作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明确规定“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将征求公众意见作为编制规划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二是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管理方面,明确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的控制管理,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预留交通换乘场站、停车场等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群众停车、换乘以及公共服务提供便利。三是回应群众对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母婴和儿童服务设施的需求,明确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为残障、行动不便等人群提供无障碍乘车服务设施”,“在换乘站、客流量较大的车站设置乘客候车座椅、母婴和儿童服务场所或者设施”等内容。四是将运营章节的侧重点由“运营管理”转到“运营服务”上,强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监管职责,对经营单位完善运营服务设施、加强运营服务管理、公开运营服务质量承诺、提供运营服务和安全应急信息等方面作出规定,着力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