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寿险连收三张罚单,共计被罚15.5万元

中信保诚寿险连收三张罚单,共计被罚15.5万元

凤凰网山东(报料微博@凤凰网山东)日前获悉,6月20日,山东银保监局公布的消息显示,中信保诚人寿保险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诚人寿威海中支),因存在通过虚假绩效工资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山东银保监局罚款13万元。同天,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因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被山东银保监局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80号)显示,中信保诚人寿威海中支存在通过虚假绩效工资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问题。据统计,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间,公司共计套取资金103277.00元。

山东银保监局认为,通过虚假绩效工资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中信保诚人寿威海中支采取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3万元。

同时,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82号)表明,时任中信保诚人寿威海中支总经理助理兼银保部经理吴玲玲,对通过虚假绩效工资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问题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除此之外,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81号)显示,山东银保监局检查发现,中信保诚人寿山东省分公司暖宝保医疗保险C款(中信保诚人寿[2019]医疗保险026号)培训课件将该险种保险期间、续保规定简单描述成“与生命等长的百万医疗费用保障”,虚增了保险期间,夸大了医疗保险责任。该培训课件用于分支机构内部产品培训,培训对象为公司内勤员工和代理人。自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底,暖宝保医疗保险C款产品共计销售1357笔,涉及保费收入103.86万元。

山东银保监局认为,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2009年第1号令,2015年修订)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中信保诚人寿山东省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曾用名: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由中国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集团联合发起组建,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目前共有全国分公司23家,总资产2166亿元。

(凤凰网山东 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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