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法治宣讲基层行”活动

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法治宣讲基层行”活动

5月18日,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书院街小学驻地开展“法治宣讲基层行”活动,向群众及小学生宣讲《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事例,让群众及小学生加深了对《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群众及小学生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及小学生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活动期间,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精心制作《民法典》漫画手册、宣传彩页及《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展板等,开设法律咨询环节。群众张老师就孩子参军入伍优待金问题进行了咨询,优抚科工作人员依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四章第46条明确的“军人家属凭有关部门制发的证件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待保障”,解答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有关领取政策。群众们听后齐声说:“当兵真好!孩子长大了一定要让他参军报国、戍守边疆”。

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创新普法方式、丰富宣讲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民法典》及退役军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活动,将《民法典》及退役军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以增强全民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为己任,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徐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