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市消费者满意度高居全国第四

烟台城市消费者满意度高居全国第四

原标题:又升了!烟台城市消费者满意度高居全国第四

胶东在线3月14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王旭霞)3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2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显示,2022年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8.81分,总体处于良好水平,超过疫情发生前的最高水平。其中烟台市89.17分,位列第四名。而2021年烟台以85.29分位居第六名,2020年以83.11分位居第八名,这几年测评得分和位次逐年提升。

2022年度报告为中消协连续第六年发布城市消费满意度测评系列报告。中消协自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测评将“消费者满意度”定义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消费供给、消费环境和消费维权的情绪反馈,是以百分制的形式测度出来的消费者主观感受。2018年以后,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力指导和支持下,此项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2017年共选取全国50个大中城市进行测评,2018年测评城市数量增加至70个,2019年以来固定为100个城市,范围包括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高的城市。2022年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25个三级指标组成,中消协组织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于2022年第四季度在100个被测评城市同步开展调查。受疫情影响,调查采取线下拦访、扫码答题、线上调查三种方式相结合进行,共计回收有效样本61930个。

2019年-2021年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从2017年的71.75分、2018年的73.68分逐年攀升至2021年80.59分。山东省参与测评的城市有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临沂市,其中青岛市以90.4分位居全国第二,烟台89.17分位居全国第四,潍坊82.78分全国第13名。

烟台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得分和排名连续多年双提升的结果表明,烟台市各职能部门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重视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高品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