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评】万物勃发春光好 植树添绿正当时

【菏评】万物勃发春光好 植树添绿正当时

阳春三月正是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的时节。随着“3·12”全民义务植树节的到来,关心地球家园的人们自然激情涌动,都想在自己热爱的土地上播下一片绿色的种子,为美化家园,绿化祖国,优化生态环境留下永久的纪念。

据统计,2022年我市发动近10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达360万株。然而,对义务植树这一社会公益性事业,虽然人们都有一定的认识,可是在实际中时常发现一些令人痛心和遗憾的事情。有的地方是“绿化平时冷清清,植树节里一阵风”,形成“口号植树、书面造林,数字绿化”的不良状况,其结果是“造林绿化年年搞,不见树木绿成荫”。对此,群众形象地描述道:“一年栽树二年黄,三年进了‘灶火堂’”。公民护绿意识薄弱也较为突出,有的随意折树枝、捋花草,有的践踏草坪,行走绿地,好多草坪如同患了“秃疮病”,硬是被踏出了横七竖八的“人行小道”。这些有失道德文明的行为可谓是屡见不鲜。因此,在植树节到来的时刻,我们应该首先做到“植树”先“治脑”,搞好思想“充电”,这是绿化美化的关键。

首先,要大力开展宣传,让植树造林的环境意义和经济意义深入人心,形成共识。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是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生存空间,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永恒主题。实践证明,造林就是造福,植树就是致富,绿化美化连着现代化。因此,我们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政治高度,重视造林绿化美化,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其次,要把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列入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不违背“非农化”“非粮化”政策的前提下,纵深推进“生态菏泽”战略。调整产业结构不能只重“经济发展”,轻视“生态建设”,更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短期致富”,要城乡协调,统筹兼顾,不可顾此失彼。

再次,要不断加大管护力度,确保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和覆盖率,增强全民依法护林意识和爱花护草的公德意识。近年来,毁林盗木现象和滥砍乱伐案件时有发生,直接带来的环境恶化令广大群众痛心不已。因此,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力度,对破坏生态建设的不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同时要健全完善“种、管、护”一体化的有效运行机制,促进植树造林、绿化美化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