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破题”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 争取2025年全市保有量达到5万个(枪)

烟台“破题”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 争取2025年全市保有量达到5万个(枪)

2022年,比亚迪停止燃油汽车整车生产的消息曾引来轩然大波,油车电车之争备受关注。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车企发布“禁燃”时间表,总体而言,自主汽车品牌停产或停售燃油车时间点大多设在2025年,国际汽车品牌大多在2030年左右。

电车取代油车,究竟是30年还是40年,抑或更久,这需要市场来做决定。但有一点却毋庸置疑,我们身边的电动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会越来越多。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提到,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据介绍,2022年1月-11月,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突破600万辆,比2021年翻了一倍。

烟台市汽车商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烟台新能源车销量约8000辆,相较于2020年数据上涨约300%。2022年,烟台新能源车销量上升为13588辆,同比上升69.85%。

这种增长甚至普及的趋势必然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如何布局,如今充电已成电动车车主头痛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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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胶东在线网上民声栏目中,近期关于充电桩安装难、公用充电桩数量少、充电基础设施如何规划等是网友声音的焦点。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太少了,小区物业又不让私拉充电桩。什么时候可以增加公用充电桩?”

“小区物业不给安装地下充电桩开证明,有的业主已经买车一年了,还需要到外面去充电,如果是只能进行交流慢充,公用充电桩还特别少,非常不方便。”

“现在电动汽车已经很多,老旧小区改造完成了,充电桩何时可以安装?”

“很多居民将拆下的电动车电瓶带回家充电,我们深知在楼道和室内充电的危害性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小区到处都是飞线充电,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安装充电桩。”

“很多新建的停车场,尤其是旅游景点的停车场没有一个充电桩,这不仅给游客带来不便,更不利于烟台旅游城市的发展。”

“国家目前大力推动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发展,油价飞升很多,可车主对电动汽车却是想说爱你不容易。充电桩太少,不能覆盖居民点,私人安装又经常遭到物业的抵制,能否在居民点多设置一些公用充电桩?”

显然,公用充电桩不是安几个就能解决问题,居民点、停车场、旅游景点如何实现覆盖,这需要的是全局谋划。

2023年1月11日,烟政办发〔2023〕3号文发布,题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烟台已然为破解电动汽车充电难题“出招”。

实施意见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总体目标是争取到2025年底,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5万个(枪)。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坚持车桩相随,适度超前和公用为主、自用为附的原则,通俗的理解就是,充电桩的建设数量与电动车保有量的增长要相适应,并且公用充电桩将是建设的主体。

这份“实施意见”让人读来极为安心,公共停车场、居民区、停车场、旅游景点等备受关注的区域,都有着明确的建设目标,并以数字化形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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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比例不低于20%,达不到比例,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达不到比例的,联合验收不予批准,竣工验收不予通过。加快既有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到2025年底前,充电基础设施配建占车位比例不低于20%,其中,2023年底前应建成任务量的50%。

新建居民区不低于停车位15%的比例,老旧小区增设不少于10个

新建居民小区(含目前未完成正式电送电的居民小区)应按照100%将停车位统一敷设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留电力容量),按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将消防设施施工到位,并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改扩建的既有居民区,应在15分钟便民生活圈范围内,因地制宜增设不少于10个公共充电桩(枪)。

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物业没有话语权

实施意见对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流程,业主根据流程向相关部门申请,如果有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必须出书面认定意见。

相信这样的意见,业主们都会接受,毕竟安全大于方便。

同样的,无相关部门书面认定意见,物业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挠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这对于电动车主们绝对是一把尚方宝剑。对于未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小区,该项职责由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负责。

旅游景区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20%

烟台市内国家A级旅游景区应结合实际按需建设充电设施,4A级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域。到2025年底前,全市3A级以上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20%,其中,2023年底应完成任务量不低于50%。

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全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按不低于15%的比例配置充电车位,并根据车流量适度提升。2023年底前,全市高速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应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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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是方向,实施才是关键。

据了解,目前《烟台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已在编制中,将明确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

合理规划布局新建和建成公共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办公和工业园区、新建和既有居民小区、加油(加气)站、市政边角地带等城市空间。

充分利用大型停车场、公交场站、高速服务区、机场车站码头等场地资源,统筹规划公共快速充电站建设布点,推进全市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全覆盖。

更值得期待的是,这份规划将于本月底前完成。

(胶东在线记者 鞠平 摄影 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