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行为,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被罚22.1万元

因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行为,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被罚22.1万元

2月9日,山东银保监局公布的消息显示,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和未按照规定办理执业登记问题,被中国银保监会烟台监管分局共计罚款22.1万元。

行政处罚书(烟银保监罚决字〔2023〕6号)显示,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利用山东宝益丰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高新区分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虚挂保费共计1077.81万元,通过虚挂中介套取费用114.30万元。

银保监局烟台监管分局认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银保监局烟台监管分局对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21.6万元。

同时,时任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勃,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2万元。

除此之外,行政处罚书表明,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还存在未按照规定办理执业登记问题,具体如下:

2019年1月8日,徐某入职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代理协议。2019年11月8日,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为徐某办理执业证注销。在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日期间,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为徐某办理了工号,但无执业登记信息。经向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和公司负责代理人维护的人员核实,徐某在2020年10月申请二次入司时,因公司系统原因未及时为徐某办理执业登记。

经查,上述事实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银保监局烟台监管分局对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经营范围包括,在烟台市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凤凰网山东 赵琪)

因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行为,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被罚2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