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四个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东营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
鲁政字〔2022〕244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报审批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请示》(东政呈〔2022〕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营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保障用水、全面节水、科学配水、强化管水”为途径,明确机制建设、节约用水、水源置换、产业升级等方面治理措施与责任主体,以县域为治理单元,综合施策,降低对黄河水的高度依赖。
三、你市要严格落实水利部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确保如期完成超载区治理任务。
四、省水利厅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优化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动态监管,督促指导东营市加快水资源超载综合治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水利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30日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泰安市大汶河地表水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
鲁政字〔2022〕24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批〈泰安市大汶河地表水超载治理方案〉的请示》(泰政呈〔2022〕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泰安市大汶河地表水超载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严格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着力强化水资源高效利用,统筹各行业挖掘节水潜力,评估超载状况,核算压减耗水量指标,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制定行业节约用水、水源置换、体制机制建设等措施,通过黄河水置换,有效减少大汶河地表水的开发利用。
三、你市要严格落实水利部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确保如期完成超载区治理任务。
四、省水利厅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优化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动态监管,督促指导泰安市加快水资源超载综合治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水利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30日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德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
鲁政字〔2022〕246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报德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请示》(德政呈〔2022〕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为主线,通过加快“水系连通”等工程建设,用足用好当地水资源,加大长江水、再生水的利用,促进水资源尤其是黄河水的高效利用。
三、你市要严格落实水利部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确保如期完成超载区治理任务。
四、省水利厅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优化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动态监管,督促指导德州市加快水资源超载综合治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水利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30日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滨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
鲁政字〔2022〕247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准滨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区治理方案的请示》(滨政呈〔2022〕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滨州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形成引黄超载区水资源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水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你市要严格落实水利部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确保如期完成超载区治理任务。
四、省水利厅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优化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动态监管,督促指导滨州市加快水资源超载综合治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水利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30日印发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