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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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近日,《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做了新的修改,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新版《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中针对实施日期和截止日期、主送单位、责任主体单位、人防工程普查相关内容、责任划分、工作制度、标识标志的要求、拆除报废程序、管理经费及附件内容做了详细的修改。

最新版《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最新版《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人防主管部门以及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单位的监管职责,规定了维护管理制度,制定了维护保养标准;规定了保护人防工程设施不受侵害所禁止的情形,提出了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能力和防空效能的刚性约束条件;规定了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的所需条件和补建补偿要求,规范人防主管部门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相关权责范围;明确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所需经费保障途径;规定了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承诺书》。

最新版《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人民防空工程管理,保持了人民防空工程的良好状态,确保人民防空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最新版《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施行日期为2022年9月1日,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