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企观察 |齐翔腾达控股股东因内幕交易被罚没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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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企观察 |齐翔腾达控股股东因内幕交易被罚没千万

编者按:企业是经济运行最活跃的因子。它们创造着无穷财富,更推动着生产力不断前行。

山东,正在经历着动能转换的涅槃时刻,企业的作为将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经济大省到经济强省的蜕变。凤凰网山东今天继续推出“鲁企观察”,关注齐翔腾达控股股东因内幕交易被罚没近千万一事。

不论是褒扬亦或是质疑,我们的最终目的都是希望在这轮发展浪潮中,鲁企能够展现更多的精彩,并持续推动山东经济质变。

被立案7个月后,齐翔腾达控股股东迎来了处罚决定。

6月19日晚些时候,总部位于淄博的A股上市公司齐翔腾达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公司董事长车成聚及相关当事人周洪秀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山东证监局决定没收齐翔集团违法所得257.14万元,并处以771.41万元罚款;对车成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周洪秀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监管层面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继续保持零容忍的态度。这一处罚是否会给齐翔腾达的后续发展带来影响,值得继续关注。

控股股东被罚没近千万

这则千万罚单的具体起因还要回到9年前的2013年。

经查明,齐翔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3年9月2日至2015年11月27日、2014年4月29日至2015年11月27日,齐翔集团分别借用“淄博九圣化工有限公司”账户和“丹东明珠特种树脂有限公司”账户买卖“齐翔腾达”“双杰电气”等九只股票累计成交金额4.04亿元;融券回购和融券购回“R-001”“GC001”累计成交金额99.09亿元;买卖“齐翔转债”累计成交金额3547.16万元;买卖“融通军工”基金累计成交金额1142.31万元。上述借用账户交易事项由齐翔集团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车成聚决策,资金来源于齐翔集团。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披露,齐翔集团、车成聚及周洪秀于2022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号显示,齐翔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齐翔集团、车成聚及周洪秀作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齐翔集团控制的“淄博九圣化工有限公司”账户,交易“齐翔腾达”39万股。上述交易由齐翔集团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车成聚决策,时任董事周洪秀负责执行,共计获利257.14万元。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决定:一、没收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57.14万元,并处以771.41万元罚款;二、对车成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三、对周洪秀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行业内颇具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齐翔腾达成立于2002年,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以扩大C4(碳4)产业链、精细化C4产品线以及开拓C3(碳3)产业链为发展方向。

在淄博当地,齐翔腾达被视作精细化工发展的重要代表,也被视作淄博化工行业转型的有力代表。

在行业内,齐翔腾达颇具影响,是行业内的隐形冠军。

齐翔腾达在甲乙酮、顺酐产品上拥有全球最高产能,已形成丁烯、异丁烯、丁烷和异丁烷组分综合利用四条产品线,且具备全球最高水平的丁二烯生产技术。

齐翔腾达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48.92亿元,同比增长41.34%,归母净利润23.93亿元,同比增长145.22%。

不过,今年第一季度齐翔腾达营收和利润出现双降。报告期内,营收约79.27亿元,同比减少8.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56亿元,同比减少16.64%。

股价方面,自从去年创下20.55元的反弹新高后,齐翔腾达股价一直萎靡不振。6月20日,齐翔腾达股价收于8.14元/股,下跌2.05%,市值为231亿元。

许多投资者关心的是,此次处罚事件会否给公司发展带来影响,是否会因为违规行为的出现导致客户信任感下降,进而对企业品牌带来伤害?

齐翔腾达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并非上市公司,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及新项目建设一切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监管层面对内幕交易零容忍

许多网友特别是对证券市场不了解的网友在看到这则新闻后,对内幕交易或内幕交易处罚措施都不甚了解。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内幕交易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干扰市场秩序。而针对内幕交易的不同情形,当事人要分别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罪的处罚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近年来,监管层面集中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活动,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办重大典型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保护普通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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