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湘平:应鼓励民营炼厂在国际原油价格低位时增加原油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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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李湘平:应鼓励民营炼厂在国际原油价格低位时增加原油进口

去年至今,国际原油价格的大幅上涨不但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而且也给经济运行带来了很大影响。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东明石化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湘平建议,为应对油价波动带来的影响,在国际原油价格处于低位时,应支持民营炼厂增加原油商业储备。

我国是原油消费大国和进口大国,对外依存度自2018年以来超过70%,较高的国际原油价格,不仅推高我国炼化企业原料成本,增加外汇支出,加剧国内输入性通货膨胀,甚至会威胁国家能源安全,影响国民经济整体健康平稳发展。

李湘平介绍,2021年我国原油需求量为7.07亿吨,原油进口量5.13亿吨,预计2022年我国原油需求量在7.35亿吨左右, 原油进口量在5.4亿吨左右。由于原油进口量总体越来越大,所以在低油价时增加原油进口量和储备量对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抑制通货膨胀意义重大。

当前,我国原油进口的主体主要有国企炼厂和获得批准的民营炼厂,国企炼厂原油进口不受配额限制,可根据原油价格波动自主调节进口节奏。获得批准的民营炼厂原油进口有配额限制,国家按季度下发进口许可量,不能根据原油价格波动调节进口节奏。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利于民营炼厂的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李湘平表示,结合《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能源安全储备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7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企业原油商业储备,补充国家原油储备,是应对突发事件、防范石油供给风险、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国际低油价时,支持民营炼厂高质量发展,增加民营炼厂原油商业储备,发挥民营炼厂成品油保供的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高油价对国民经济的冲击。”李湘平说,基于以上背景,建议国家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在原油价格处于低位时(可参考中海油采油成本60美元/桶作为基准点),临时放开民营炼厂原油进口配额限制或新增部分原油进口配额,鼓励民营炼厂增加原油进口量,提高国家储备量,维护国家利益。

同时,为规范民营炼厂根据原油价格波动调节进口节奏,在低油价时增加进口量,国家可采取由民营炼厂申请、政府部门审核批准的形式,临时放开民营炼厂原油进口配额限制或新增部分原油进口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