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政任〔2022〕 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窦清波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窦清波为泰安市公安局督察长;
邹斌为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安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齐洪淼为泰安市农业科学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泰安市分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公维刚为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鞠向群的泰安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刘秀文的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安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宫晓芳的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德会的泰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泰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培林的泰安市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基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泰政任〔2022〕 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王伟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伟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菏泽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张国栋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菏政任〔202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张国栋为菏泽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程玉山为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范国纲为菏泽市水务局副局长;
梁东升为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列申传立之后,试用期一年);
马其昌为菏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任;
汲永亮为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程凤鸣为菏泽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言国为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体信为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保留市管领导班子正职待遇);
潘丽为鄄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旭为东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谷文健为东新农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国栋的菏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洪杰的菏泽市教育局总督学职务;
张宇锋的菏泽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时维峰的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梁显海的菏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福华的菏泽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李辉的菏泽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学湘的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晓宇的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仪建明的鄄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郑连荣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菏政任〔20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郑连荣的菏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霍学林的菏泽技师学院总务处处长职务。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温海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菏政任〔202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温海为菏泽市统计局副局长(列曹继全之后)。
免去:
孙恒春的菏泽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刘连栋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菏政任〔20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刘连栋为菏泽市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
高荣国的菏泽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泰安市政府网站、菏泽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