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回忆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及思路

陈光回忆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及思路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标志着我国企业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整体推进、配套改革的新阶段,即从侧重放权让利的政策调整阶段,转到着力进行企业制度创新阶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意义

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主制的基本框架。这个框架包括: 1、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3、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4、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5、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这个框架中可以看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 主体搞不好,其它都无从谈起。这个基础打不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成为现实。

为全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十五年来,我们侧重进行的是企业经营方式的改革,侧重对企业放权让利,而整个企业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实践表明,如果不把改革经营方式和改革整个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单纯改革经营方式虽然也会影响企业制度的一些方面,但是不会改变整个企业制度,尤其不会改变产权制度。因此,国有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制度。

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关键。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这也是企业制度改革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从企业改革的历史过程和当前人情况看,最关键和最困难的是要解决明晰产权和政企分开的问题,在产权不明晰的条件下,企业没有自己的财产,财产只属于国家所有,企业自然不可能自负盈亏而只能由政府统负盈亏。深一层看,在企业这个市场主体后面或隐或显的还有一个市场主体,即企业仍隶属于并依赖着政府。政府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在政企不分的条件下,企业不可能有必要的自主权,难以做到自主经营,因而也难以做到自负盈亏,也缺少竞争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明晰产权,理顺产权关系,实现政企分开,从根本上改变企业长期以来处于政府部门附属物的地位。

是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有效选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使国有企业产权商品化,即把国有生产资料作为商品,进而作为资本,把政府对企业的投资行为作为资产经营行为。国有资产一旦投入企业,即与投资者的其他财产区分开来,构成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同时,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依法享有其投入企业资产的收益权和最重要的处分权。这样,就能逐步实现国家的所有权得到保障,企业的经营权得到落实的改革要求,从而使全社会共同占有的物质生产力得到解放、保护和发展。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思路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是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做好这项工作,从总体上说,就是要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按照尽快使企业成为市场竟争主体的本质要求,全面深化企业改革,通过国家各种特定法规的规范和约束,确立国有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法律地位,赋予企业独立的财产权利和财产责任,明确企业各种内部和外部关系的新的行为规则。具体应主要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理顺产权关系,建立新的企业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明确界定企业产权,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新的企业产权制度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明确国家对投入企业的财产拥有最终所有权,实行分级监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 明确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即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入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这是一个伟大的进步。在旧体制下,直到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仅承认国有企业有经营权,不承认对所经营的资产有所有权。但企业如果仅有经营权而无所有权,是不可能成为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企业财产能不能既是国家的,又是企业的?过去不能,现在可以了。公司制度决定了两权可以分离,所有权可以分割。(3)严格规范产权当事人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主体,主要在价值形态上管理国有资产 (保证其保值增值);作为资产经营者的企业,在按照契约承担责任的同时,也获得了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有权按照市场机制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二是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立新的企业组织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际上主要有以下四种企业组织形式: (1)个体企业(也称自然人企业)。(2)合伙企业。(3)公司企业。(4)合作制企业。

我国国有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大,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建立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应主要采取公司制形式,总体思路是: (1)对具有垄断性特征的企业按国家独资有限公司体制改造。(2)多数企业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有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中小企业可以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在公司中占多少比例,可按不同产业和股权分散程度区别处理。(3)一般小型国有企业,也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4)小型国有、集体企业,可以出售给集体或个人经营。出售收入转投入急需发展的产业。

三是深化经营方式改革,建立新的企业管理制度。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从克服我国现行企业管理制度的弊端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出发,建立新的企业管理制度,重点是对企业的机构设置、用工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等进行改革,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体系。改革企业的人事、劳动、分配等项管理制度;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取消企业干部和工人的身份界限;改革国家统一制定企业工资的旧的工资分配制度,使企业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市场来获得,由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切实落实企业自主用工、自主分配的经营权利,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竞争机制,企业在遵守国家法令的前提下,能够根据市场竞争的需要和本企业的特点,自主建立其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完善企业审计制度,认真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与国际通行做法相对接的企业财会制度体系,并与其它各项企业改革措施配套进行。.

(原载1994年4月1日《大众日报》)

陈光:大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