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发布最新纪委监委通报

烟台市芝罘区发布最新纪委监委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芝罘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负责人苗壮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2015年7月苗壮之女及殡葬管理所会计李某(已另案处理)之女考上大学,苗壮提议并经职工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自己和李某发放2000元奖金。2021年2月,苗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芝罘区住建局建设工程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姜玉振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2021年6月,芝罘区吾悦广场项目临建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动火作业问题。区建设工程事务服务中心系建设工程领域行业监管部门,姜玉振作为该中心负责人,未将吾悦广场项目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未安排对该项目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7月,姜玉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说明,当前芝罘区仍有少数干部,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心存侥幸、不知敬畏;在当前底线工作的严峻形势中,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作风建设是持久战、攻坚战,要始终绷紧纪律之弦,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横三纵”工作,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教育引导和警示提醒,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责定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一刻不松、半步不退,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突破芝罘”攻坚战,全面开创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区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凤观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