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济堂中医药文化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宏济堂中医药文化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6月10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宏济堂中医药文化在列。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宏济堂中医药文化的形成。宏济堂系齐鲁大地中医药文化重要传承者、践行者和弘扬者,史载扁鹊曾在宏济堂园区玉泉山一带采药,园区文化积淀深厚。宏济堂传承有序,前身系1906年创办的山东官药局,1907年更名宏济堂。20世纪前期,宏济堂前店后厂,影响不断扩大,逐渐形成了既有中医药共性又有宏济堂特色的中医药文化。新中国成立后,宏济堂融合了当时济南市45家中药作坊的优秀工艺、文化精华,进一步丰富了中医药文化内涵,形成了多元包容、重点一体的中医药文化。改革开放后赋予时代内涵,将“宏业济民”内涵延伸为“宏德广布,济世养生”。当前,宏济堂中医药文化已从创始地山东省济南市辐射至全国3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等,以及日本、波兰、俄罗斯等国家。

宏济堂中医药文化的重要内涵。宏济堂中医药文化包括选材、药物制作、用人、经营等多个方面的文化体系。强调优质原料,坚持“药材选购五不要”(非一等货不要、陈货不要、有杂质的不要、非药用部分不要、产地不是最佳的不要),奉行“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原则,尊崇质量第一。坚持用人“五不要”(不孝敬父母者不要、不忠实朋友者不要、对人无礼者不要、不讲信誉者不要、不讲仁义者不要)”“五不登堂”(贪财者不登堂、贪名者不登堂、懒学者不登堂、术庸者不登堂、轻穷者不登堂),彰显“士君子”之儒士风范。遵循“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的经营理念,践行医者仁心的普世原则。

宏济堂中医药文化的核心特点。宏济堂中医药文化具有多元性、导向性、人文性、时代性等特点。

多元性:宏济堂中医药文化在企业理念、堂训、业训、药材标准、用人标准中均体现了“宏业济民”的理念,具有鲜明的儒家文化、中医文化和地域文化特点。

导向性:宏济堂中医药文化“宏德广布 济世养生”文化内涵,规范了从业人员行为和价值取向,明确了医药行业的行动目标,有助于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理念。

人文性:宏济堂中医药文化以人为本,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把人的生命价值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是中国医药文化中和谐价值观的体现。

时代性:宏济堂中医药文化倡导将传统技艺与现代科学相结合,宏济堂“人工麝香研制及其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领先的智慧中药更赋予传统中医药时代内涵,增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生命力。

宏济堂中医药文化的重要价值。宏济堂中医药文化具有多个方面重要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

历史价值:宏济堂中医药文化以传统制药技艺、诊治技法、健康养生理念为基础,体现了中华民族健康观、养生观、文化观、哲学观,全面、完整、生动记录了一个多世纪以来山东地区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历程、文化沿革,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儒家文化价值:宏济堂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国传统医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儒家思想之精华,在选材、用人、制药、检测等方面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

科学价值:宏济堂中医药文化传承百余年,是宏济堂人不断实践总结的智力成果,全过程对药品生产、检测严格把控,提高了中医药的安全性,其中包含了哲学、心理学、物理学、医药学、民俗学等丰富的科学内涵。

社会价值:宏济堂中医药文化传承百余年,通过实业带动了中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作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和首批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成为大中小学重要研学基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宏济堂中医药文化充分彰显了中医药文化的杰出创造力和旺盛生命力。为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宏济堂中医药文化,宏济堂制药建成了中医药文化墙、举办了阿胶文化节、创作了中医药文艺作品等,切实提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今后,宏济堂制药将继续通过多层次、多方式、多途径,持续加大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力度,让中医药和中医药文化更好地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