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没收、罚款!烟台市公布四起质量安全整治案例

警告、没收、罚款!烟台市公布四起质量安全整治案例

日前,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大众发布了四起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案例。现予公布如下。

案例一:栖霞市仁爱内科诊所使用劣药案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16日,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栖霞市仁爱内科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在该诊所内货架和柜台上发现9种药品超过有效期,且与合格药品混放在一起,现场未设置不合格药品相关标识。

【处理结果】

经立案调查认定:该诊所“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9种共53盒;(二)并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案例二:莱州市文化东街杜国浩中西医结合诊所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10日,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莱州市文化东街杜国浩中西医结合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在诊所的药房货架上发现了10袋一次性使用氧气雾化器,失效日期:2019年11月2日。该诊所经营者提供不出上述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记录。

【处理结果】

经立案调查认定:该诊所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超过有效期“一次性使用氧气雾化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及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给予警告;(二)没收过期产品;(三)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案例三:莱州莱青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案情简介】

根据群众举报,2020年11月3日,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莱州莱青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在该公司诊疗室的货柜上发现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和一次性使用无菌末梢采血针1盒,当事公司现场提供不出上述产品的供货者资质证明材料和合法票据。

【处理结果】

经立案调查认定:该公司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且当事公司曾于2019年9月6日因未索取查验完整的供货者资质证明文件的行为被给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据此,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芝罘区陶缘瓷海瓷器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3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芝罘区陶缘瓷海瓷器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标称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极密TMBB霜(小麦色)”超过使用期限;销售标称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生产的普通化妆品“爱茉莉玫瑰护发精油”和部分“爱茉莉护发精油”为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进口普通化妆品。

【处理结果】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及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企业做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90盒;(二)没收违法所得95.60元;(三)并处罚款38000.00元,罚没款合计38095.60元

来源:烟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