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1986年后,重大疾病保险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最初,它也是一个定期的附加险,而承保的责任范畴是7种重大疾病。在我国销售的最初两年里,各家保险公司对此产品均采用小心谨慎的销售态度,承保的额度较低,核保政策也较为严格。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更加意识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在人们生活中抵御风险的意义。重大疾病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现已发展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泰康从最初的生命关爱重大疾病、附安享重疾、附特定疾病等重疾产品,逐步更新换代,现在推出的全能保重疾产品是泰康乃至行业重疾的重大突破,延续经典,病种多、保障全,责任优,彰显泰康重疾产品优势,将在重疾保险产品历史上记下重要一笔。
重疾保险的基本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给付方式通常为定额给付;获赔的保险金可能高于实际医疗花费,剩余的保险金可作为因病不能工作的收入补偿。
2、保障的程度高;重度大疾病均是可能给被保险人的生命和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的疾病项目,如心肌梗死、恶性肿瘤等。
3、以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发生或所达到的状态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重大疾病需要大额的医疗费用支出,重疾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