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十地发布重要通告!

烟台十地发布重要通告!

芝罘

关于严厉打击

黑加油站(点)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产品质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区将全面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清理查处成品油违法经营设施及经营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企业。全面深入排查无照无证经营的涉油批发、零售、仓储企业,摸清查准所有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底数,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

(二)严厉查处城乡结合部及居民区利用车库、出租房等场所进行非法加油的黑窝点

(三)严厉查处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

凡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经营成品油的非法加油站(),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违法设备、设施。对不停止违法行为、不依法改正的,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拆除违法设施,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经营的危化品等。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非法加油站(点)多数未经正规设计和审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所销售的油品质量无保障,造成环境污染、腐蚀车辆等后果,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

成品油非法经营等各类线索

受理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如下

莱山

关于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坚决、及时、彻底地清理查处各类黑加油站(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企业。全面深入排查无照无证经营的涉油批发、零售、仓储企业,依法关停、取缔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

(二)严厉查处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居民区利用车库、出租房等场所进行非法加油的黑窝点。

(三)严厉查处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的加油站。

二、举报电话

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黑加油站(点)非法经营等各类线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莱山区公安分局110

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6886635

莱山区应急局 6716591

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6891770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6297680

莱山区商务局6891732

莱山区市场监管局6890279

黄海路街道办事处 6889297

滨海路街道办事处 6898031

初家街道办事处 6710622

经济开发区管委 6729899

莱山街道办事处 6773131

解甲庄街道办事处 6756769

院格庄街道办事处 6895321

莱山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日

开发区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烟台开发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成品油是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二、工作重点

1.坚决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的涉油批发、零售、仓储企业,依法关停和取缔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

2.严厉查处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居民区利用车库、出租房等场所进行非法加油的黑窝点。

3.严厉查处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的加油站。

三、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经发科创局、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分局、福莱山街道办事处、古现街道办事处、大季家街道办事处、潮水镇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对发现的黑加油站(点)依法固定证据后一律予以拆除,对加油设施等一律依法予以扣押,对涉案人员一律从重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抵制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远离上述非法行为带来的风险隐患,避免给本人和社会带来生命财产损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并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110 (报警电话)、6397339(办公时间)、6371161(非办公时间)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日

高新区

关于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管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成品油是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二、工作重点

1.坚决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的涉油批发、零售、仓储企业,依法关停和取缔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

2.严厉查处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居民区利用车库、出租房等场所进行非法加油的黑窝点。

3.严厉查处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的加油站。

三、区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规划国土建设部、招商部、应急管理分局、马山街道办事处、金山湾管理处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对发现的黑加油站(点)依法固定证据后一律予以拆除,对加油设施等一律依法予以扣押,对涉案人员一律从重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抵制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远离上述非法行为带来的风险隐患,避免给本人和社会带来生命财产损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并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6922327

烟台高新区打击黑加油站(点)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6日

福山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区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福山区市场监管局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

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无照无证经营企业。全面深入排查无照无证经营的涉油批发、零售、仓储企业,摸清查准所有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底数,由各镇街园区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

(二)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居民区利用车库、出租房等场所进行非法加油的黑窝点。

(三)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的加油站。

黑加油站点未经规划、审批,销售的油品质量没有保障,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到黑加油站的危害,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进行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2732629、2732641

福山区打击黑加油站(点)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牟平

关于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产品质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区将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管整治工作,彻底清理查处成品油违法经营设施及经营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包括加油站(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存储设施、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利用非法流动售油车销售成品油等行为。

(三)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油品“以次充好”、与合格油品混兑销售等行为,以及在油品升级时间节点后销售不达标油品的行为。

凡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经营成品油的非法加油站点(含流动油罐车船、撬装加油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违法设备、设施。对不停止违法行为、不依法改正的,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拆除违法设施,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经营的危化品等。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非法加油站点多数未经正规设计和审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所销售的油品质量无保障,造成环境污染、腐蚀车辆等后果,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成品油非法经营等各类线索,受理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

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35-4310315

牟平区应急管理局0535-4281196

牟平区交通运输局0535-4710268

牟平区商务局0535-4211808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110

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5-4310958

烟台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0535-4219391

烟台市牟平区税务局0535-4262125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0535-4285000

烟台市牟平区成品油监管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莱州

关于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成品油是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二、在我市范围内,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相关证照擅自经营成品油的黑加油站(点),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违法设备、设施,争取宽大处理。对规定期限内仍然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消除安全隐患的,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镇街政府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并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应当自觉抵制黑加油站(点)违法犯罪行为,远离上述非法行为带来的风险隐患,避免给本人和社会带来生命财产损失,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提供线索,共同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秩序。对举报人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4小时举报电话:2212329

莱州市打击黑加油站(点)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日

龙口

关于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巩固全市黑加油站(点)清理取缔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全面加强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坚决、及时、彻底地清理查处各类黑加油站(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证照经营行为。包括加油站(点)未取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等相关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存储设施、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利用非法流动售油车销售成品油等行为。

三、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油品“以次充好”、与合格油品混兑销售等行为,以及在油品升级时间节点后销售不达标的油品行为。

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相关证照擅自经营成品油的黑加油站(点)(含流动油罐车船、撬装加油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违法设备、设施。对不停止违法行为、不依法改正的,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拆除违法设施,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经营的危化品等。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通告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黑加油站(点)多数未经正规设计和审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所销售的油品质量无保障,造成环境污染、腐蚀车辆等后果,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

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黑加油站(点)非法经营等各类线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并给予相关奖励。

24小时举报电话:8517740

龙口市打击黑加油站(点)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7日

招远

招远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正常成品油经营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远市公安局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成品油是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二、严厉打击整治对象:

(一)无照无证经营的黑加油站(窝)点;

(二)黑炼(调和)油品窝点;

(三)非法储存成品油窝点;

(四)非法改装的流动加(售)油车;

(五)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相关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生产、销售劣质油品行为;

(七)行动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凡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类企业及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要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公安机关查处的黑加油窝点依法固定证据后一律予以拆除,对黑流动售油车、黑油罐车、加油设施、油品等一律依法予以扣押,对涉案人员一律从重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抵制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远离上述非法行为带来的风险隐患,避免给本人和社会带来生命财产损失。对积极举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并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电话:110。

招远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4日

海阳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成品油是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二、整治要求

1.坚决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企业。全面深入排查无照无证经营的涉油批发、零售、仓储企业,对所有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

2.严厉查处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居民区利用车库、出租房等场所进行非法加油的黑窝点。

3.严厉查处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

4.专项行动将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对涉案人员一律从重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等各类线索,市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海阳市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公开举报电话

海阳市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日

附件

   

海阳市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 公开举报电话

1

海阳市打击黑加油站(点)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3259720

2

开发区

3202958

3

度假区

3311666

4

核电园区

3681566

5

碧城区

3285077

6

东村街道

3255432

7

方圆街道

3232926

8

凤城街道

3311002

9

龙山街道

3321001

10

留格庄镇

3661003

11

盘石店镇

3641008

12

朱吴镇

3761001

13

郭城镇

3651001

14

徐家店镇

3861106

15

发城镇

3891001

16

小纪镇

3521001

17

行村镇

3884112

18

辛安镇

3711001

19

里店镇

3511001

来源:综合烟台高新、招远公安、海阳发布、福在福山、蓝色牟平、烟台开发区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