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2月25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度烟台法院金融审判情况并发布白皮书,介绍2020年度烟台法院金融审判典型案例。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解乐范和民二庭副庭长张秀波出席并讲话。

2020年,烟台两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金融案件数量总体较去年有所下降,全市法院共受理金融案件17045件,同比下降16.74%;全市法院共审结金融案件17619件,同比下降16.46%。其中,烟台市中院共受理金融案件1185件,审结1180件。全市法院受理一审金融案件标的额为人民币183.99亿元,同比下降36.95%。

2020年,烟台全市法院收案数量排名前四的金融案件类型分别为:民间借贷纠纷7808件,同比下降40.7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684件,同比上升25.27%;保险类纠纷3342件,同比上升72.53%;银行卡纠纷1012件,同比下降26.61%。

数据反映出金融案件存在三方面特点,一是金融案件标的额渐趋大额化,诉讼风险大,个案标的达亿元以上,单案标的金额更是高达十几亿甚至几十亿元。二是新型金融案件不断涌现,审理难度大。金融业态创新和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带来了新的金融问题,并进一步衍生出进入诉讼领域的新型金融纠纷。三是金融案件风险传导性强,社会影响大,金融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身。

副院长解乐范介绍说,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烟台两级法院依托诉讼服务网、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开展网上证据交换、庭审、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通过互联网开庭等方式,满足当事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解纷需求。

目前,烟台市法院已构建“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类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新型办案模式。并通过定期开展商事审判态势分析,推进金融案件全流程、智能化、高效化在线审理,推进适用互联网审判等方式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

根据2020年金融审判案件的情况,烟台法院对金融案件的趋势进行研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金融商事案件将陆续出现,今年第一季度,随着金融支持帮扶政策带来的贷款展期到期,金融纠纷将可能出现增多趋势。金融市场风险仍需审慎应对,各方仍需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对于如何有效避免金融案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相关建议:继续协同做好金融领域新冠疫情应对工作,引导调解、公证与仲裁提前介入合同全过程,同时,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

随后,民二庭副庭长张秀波介绍了2020年度烟台法院金融审判典型案例,包括:意外身故保险金请求权依法定条件可转让、禁止假借“债权人”之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等十例案件,为防范和化解金融案件提供了样本。

未来,烟台两级法院将继续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法院与金融机构工作衔接,依法审理金融类案件,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凤凰网山东 实习记者 汤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