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加强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加强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

为了持续加强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新年伊始,烟台市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中心(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加强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通知》,对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健全管理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着力提升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

通知指出,当前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仍然是管理问题,是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是没有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问题。烟台各区市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讲政治、讲大局,把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摆到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提升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要健全管理机构,有海防林保护区的各区市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沟通,进一步健全规范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补齐人才队伍短板,选派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海防林保护区管理。

通知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为契机,一鼓作气,乘势而上,持续加力,加强保护区日常监管和巡查,实现保护区管理保护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对已销号问题要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即要防止死灰复燃、问题反弹,更要防止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要把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作为保护的重点,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更新改造方案,加快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恢复。要进一步做好海防林保护区整合优化,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衔接好整合优化预案和生态保护红线,按批复的预案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整合优化工作。

为抵御海风、海雾和海沙的侵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烟台市沿海地区以黑松、赤松、刺槐为主要树种,采取带状、块状造林和林间造田的形式,营造了烟台市独有的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形成沿海绿色安全屏障。烟台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成立于1998年,2006年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开发区、牟平区、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蓬莱区、招远市、海阳市11个区市,经过两次范围和功能区调整,保护区现有面积21万亩。

(凤观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