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首迎“中国人民警察节” 筑牢高素质法警队伍建设

烟台:首迎“中国人民警察节” 筑牢高素质法警队伍建设

1月10日是我国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今天,烟台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司法警察共同向警旗宣誓,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烟台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同民介绍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工作相关情况。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自1993年8月成立司法警察大队,1997年10月更名为司法警察支队;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也在同时段分别成立司法警察中队,后更名为司法警察大队。当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警队15个,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司法警察及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共计400余名。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推进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精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司法警察队伍纯洁,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过硬司法警察队伍。”烟台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同民介绍说。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自成立以来,先后两次被山东省法院法警总队评为“先进支队”并荣立集体三等功,其中1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警察称号”,2人荣立个人二等功,22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全市各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受到各级集体表彰37次,个人表彰98人次。

近年以来,烟台市法院两级警队科学谋划,落实责任,保证了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保障中没有出现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顺利完成了对朱永君、王勇、曲刚等一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的刑事审判保障任务。2020年,全市法院两级警队共保障刑事开庭2179次,其中包括涉黑涉恶刑事案件67次,押解看管刑事被告人2026人次,共出动警力13031人次;保障民商事和行政开庭62970次;共出动警力89775人次。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将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检视反思司法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从而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保障审判执行安全有序进行,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凤凰网山东 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