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举办“我爱乐陵·‘枣’来拍”微视频短视频大赛

乐陵举办“我爱乐陵·‘枣’来拍”微视频短视频大赛

为宣传推介生态乐陵、活力乐陵、诚信乐陵、和谐乐陵、健康乐陵“五个乐陵”品牌,积极传播乐陵生态之美、文明之美、和谐之美,展示乐陵新变化、新面貌、新成就,提高乐陵知名度和美誉度,乐陵市文明办、乐陵市城市资产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决定联合举办“我爱乐陵·‘枣’来拍”微视频、短视频大赛。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爱乐陵·‘枣’来拍”

二、活动组织

主办:乐陵市文明办

乐陵市城市资产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2日——2020年10月30日

四、参赛对象

广大专业视频制作工作人员,广大短视频拍摄爱好者、自媒体创作团队、视频制作团队等

五、参赛主题

围绕“五个乐陵”重点展示乐陵的“秀美”、“文明”、“温馨”和“幸福”。具体要求为:

(一)“秀美”主题参赛作品要求:围绕乐陵秀丽的枣林风光、可口的特色风味食品及独特的风土人情,展示乐陵城市美好形象和市民幸福生活。

(二)“文明”主题参赛作品要求:围绕诚信乐陵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成果,展示“我诚信乐陵诚信”、“我文明乐陵文明”亮点。

(三)“温馨”主题参赛作品要求:发掘乐陵365暖流工程、四点半学校、希望小屋、人才公寓等暖心感人事迹,分享令人感动的心路历程,传递乐陵好声音、好故事,展示乐陵正能量。

(四)“幸福”主题参赛作品要求:围绕乐陵脱贫攻坚、城市公园、教育卫生等一件件民生工程,记录脱贫故事、健康故事,展示乐陵人民不断攀升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参赛要求

(一)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内容充实、生动。

(二)投稿作品使用手机、相机、摄像机等专业设备拍摄均可,必须为无水印原创作品素材,严禁抄袭、剽窃行为。 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720P(横屏、竖屏均可),MP4格式,画面要清晰连贯,内容要有完整性。10秒—60秒的短视频,必须为围绕主题作品,须有标题,主创人员名单及出品、摄影单位等信息;1分钟—5分钟的短视频,必须为围绕主题作品,有完整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及出品、拍摄单位、字幕等信息;

(三)视频及素材必须具备原创性,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作品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及相关规定。若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参赛者需自负法律责任,主办单位可视情节,取消参赛者资格。

(四)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无偿享有参赛作品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相关活动,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主办单位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在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活动作品一旦提交概不退还,活动者自留备份。凡提交视频作品的作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参赛方式

(一)自行关注“今日乐陵”、“乐陵城投”微信公众号,上传内容务必加上话题“#我爱乐陵·‘枣’来拍#”

(二)将短视频上传今日乐陵#我爱乐陵‘枣’来拍#内容中添加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或团体名称)+联系方式进行投稿。

(三)邮件标题注明 “我爱乐陵·‘枣’来拍”短视频、微视频大赛投稿”。编辑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或团体名称)+联系方式并添加视频文件发送至llxcbxwk@163.com 邮箱进行报名。

(四)拷贝作品到U盘直接送至乐陵市政府大楼四楼(408室),联系电话:0534-6268159或0534——6268162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

九、作品评选

初评作品中选出前30位参加复评,投放到今日乐陵“我爱乐陵·‘枣’来拍”专栏进行公开投票。

最终由主办方特邀专业教师和业界专家组成评委会,从专业角度给定评分,评出各大奖项。

乐陵市文明办

乐陵市城市资产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