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的涉及山东平原再生纤维加工企业加工好的成品上没有标注产品信息、生产厂家及警示语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省、市两级市场监管局的直接指导下,迅速进行调查处置。
经调查,所涉问题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工地点地处平原县第六油棉加工厂院内,共计20家。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原料库、加工车间、成品库等场所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所用生产原材料主要为纺织下脚料,暂没有发现禁用原料。部分企业成品库内存放再加工纤维包装上未标注产品质量标识信息,现已对涉嫌问题产品进行了查封。
针对上述企业产品销售流向问题,正在进行调查核实。若查实将生产的再加工纤维销售用于医疗卫生用品、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及生活用絮用纤维产品,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举一反三,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肃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