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垃圾分类新方案!包括建筑装修垃圾等固体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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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垃圾分类新方案!包括建筑装修垃圾等固体垃圾

原标题:济南垃圾分类新方案公布!包括建筑、装修垃圾等各类固体垃圾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2月3日讯(记者 张稳)近日,济南公布《济南市2019-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各类固体垃圾纳入全市垃圾分类范畴,2020年年底,初步建成危险废物、装饰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绕城高速以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按程序出台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

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纳入危险废物处置范畴,装饰装修垃圾、建筑垃圾纳入分类范畴

《方案》要求,将居民生活源的有害垃圾、医疗废物以及学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全部纳入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范畴。落实好医疗垃圾末端处理,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针对居民生活源的有害垃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处置;各区县结合实际,2019年年底前配齐有害垃圾收集车辆,明确有害垃圾收集点、收运线路及收运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做好收集工作。

推进装饰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终端处置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规划选址建筑垃圾长期消纳场和装饰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力争2021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装饰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规划选址工作,同时在济南市东部、西部、北部区域规划选址建设建筑垃圾长期消纳场。鼓励各区县采取堆山造景等方式解决建筑垃圾消纳场不足问题。按照装饰装修垃圾产生量,各区县加快临时消纳场和装饰装修垃圾中转站(箱)选址建设,并结合实际,力争2020年年底前,布设装饰装修垃圾收集点,建立收集运输体系,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建筑企业对可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装修装饰垃圾循环利用。

试点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定时定点+预约收运”的垃圾不落地不混装收运体系

推进易腐垃圾分类处置。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从大型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餐饮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社区中选择有代表性的点位,引进有实力、有业绩的企业开展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根据实际可引入“网格治理”模式,就近布局就地处理设备,多点位集中就地处理,解决部分点位场地小、易腐垃圾产量小的问题。

为鼓励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市级财政给予各区县一次性补贴,用于设备购置及试点运行,力争2019年年底前全市达到50吨/日就地处理规模;2020年年底前,对三星级以上宾馆、就餐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餐饮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采取就地处理,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可开展联合就近就地处理。在长清马山环境科技产业园或章丘区高官寨环保产业园内选址规划规模600-800吨/日易腐垃圾处理厂,提高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能力,力争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年底前建成投用。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新建(改扩建)集贸市场等,应充分考虑垃圾分类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垃圾分类设施,有条件的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

探索试点“定时定点+预约收运”的垃圾不落地、不混装收运体系,2019年年底前各区县至少完成一处试点,2020年6月底前各街道(镇)至少完成一处试点,2020年年底前总结经验加以推广,逐步减少或取消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桶。

绕城高速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差别化收取居民垃圾清运费

2019年年底前,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先行先做、做好做精垃圾分类,采取定时、定点、定人方式收运,并建立分类统计台账和数据统计体系。加强示范片区、示范社区(村)建设,打造高标准垃圾分类模式。以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为重点,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到2020年年底前,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方案同时明确了济南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的时间表,2020年年底前,按程序出台济南市地方性法规,将生活垃圾分类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对未按规定投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处罚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强制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同时,先行实施餐厨垃圾收费,2020年6月底前,出台餐厨垃圾收费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对居民用户,逐步实行差别化收费改革,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