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乐陵:推动农地三权分置,助力城镇化高效发展

德州乐陵:推动农地三权分置,助力城镇化高效发展

乐陵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顺应新形势、新要求,拓宽新渠道,挖掘新潜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解除进城落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后顾之忧,保障其合法权益,助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完善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土地流转,推动农地“三权分置”。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健全乡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经纪人队伍,加强业务指导和宣传培训。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分级备案和流转指导价制度,引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书面合同,并根据流转面积大小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市农经部门备案,平等保护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各项权能。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鲁担惠农贷扩面,引进推广普惠金融贷款,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提供资金支持,提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截至目前,该市在平台发布供求信息10566条,开展招投标771例,挂牌交易293例,累计发布流转信息10052条,涉及土地2.64万亩,完成流转交易鉴证619例,为集体增收291.13万元、节约开支675.79万元。

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乐陵市于2013年率先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2015年底入选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单位后,研究出台了《乐陵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发挥在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中杠杆撬动和“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土地确权后,农户不仅能更放心地流转土地,同时也能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依托德州市级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通过积极创建示范社、引导组建联合社等措施,截至目前,注册农民合作社2773家,家庭农场1133家,累计创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德州市级以上示范社31家、家庭农场示范场8家,德州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家。第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省级示范组织1家。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指导乡镇、村探索通过委托贷款、农资直购、社会化服务、领办劳务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该市累计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7473.26万元。

(通讯员 孙玉兰 马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