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李玟事迹

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李玟事迹

李玟,女,生于2003年2月,她于2017年在德州市宁津县的第一实验中学加入中国共青团,2019年转升入宁津一中共青团员。入团以后用心参加团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时刻提示自己应当作什么,如何在思想和言行上与团组织持续一致。固然那时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团员,但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她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防控知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帮助老师进行宣传工作。在学生群、团员学习群、亲属群等网络群中发送官方疫情动态、防疫知识、防护措施等防疫信息;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带领全家做到不串门走亲访友、不参与聚会聚餐,积极帮助同学疏导情绪、解答疑难点,引导同学信科学、听官宣,不聚会、不扎堆,不造谣、不传谣,切实稳定人心、树立信心,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贡献力量。

在校期间,她表现突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上:用心上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国事,关注身边小事;用心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团员活动,在活动中学习理论,在活动中实践理论,真正做到学以致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尽到一个团员应尽的职责。

2、学习上:她始终坚持一句格言“不放下努力本是我的任务,在现有的基础上争取再争取更是我的职责”。从进校以来学习一向未松懈,制定科学的学习规划,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认真研究专业知识,刻苦学习。主动帮忙其他同学,取长补短,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上课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用心思考,并带动同学与老师之间的互动;课后认真有效的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任务。

3、生活上:她用心与同学交好关系,由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向以来与人相处甚是友善。她深入意识到搞好同学、朋友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这不但关系到生活能否过的充实,更体现了一个人交际潜力的好坏和个人素质、品质的高低,所以她结交了很多朋友。

4、工作上:在高中时期,作为班长,她一向恪尽职守、以身作则。在初中时期,身为学生会主席的她策划组织并参加了一系列活动。2016年她协助学校第一届金秋艺术节的展开。2017年组织策划学校第二届金秋艺术节取得美满成功,得到学校领导与老师的一致好评;2016年9月荣获校级“迎国庆”经典诗朗诵比赛二等奖;2016年11月在学校第一届金秋艺术节中舞蹈《落花》荣获三等奖;2017年1月荣获“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奖状;2017年5月荣获县级作文大赛优秀奖;2017年6月荣获校级朗诵比赛一等奖;2017年9月荣获“进步之星”校级奖状;2017年荣获校级朗诵比赛一等奖;2017年9月荣获全国青少年艺术考试五级播音证书;2017年8月荣获广播电视台“优秀学生干部”县级奖状;2017年11月在学校第二届金秋艺术节中荣获优秀主持人奖,舞蹈《青春飞扬》荣获一等奖,舞蹈《最美校园摇》荣获二等奖;2018年5月荣获宁津县中共宁津县委、宁津县文明办、共青团宁津县委、宁津县教育局、宁津县少工委“宁津好少年”提名奖;2018年5月荣获全国青少年艺术考试六级播音证书;2018年7月年荣获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德州市教育局、共青团德州市委“最美中学生”荣誉称号;2018年11月在学校第三届金秋艺术节中荣获优秀主持人奖,街舞荣获一等奖,朗诵荣获优秀奖。2018年荣获德州市啦啦操大赛一等奖;2018年12月荣获宁津县广播电视台宁津县青少年才艺大赛暨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展演宁津赛区选拔赛才艺类比赛三等奖;2019年3月荣获德州市优秀班干部。2019年4月荣获共青团山东省委“优秀共青团员”荣誉证书。

她深入了解到:共青团作为共产党的后备主力军,有着不可替换的作用。作为共青团中的一员,她感觉十分自豪,时刻不忘团员的职责,严格遵守团员的守则,继续党的先进性,具有高尚的人品和情操。她用心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认真学习和思考,不断进步自己各方面的潜力和素质,争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共青人。

通过团组织的悉心培养和自己的努力她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她以为这些成绩还是远远不够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她还需严格要求自己,戒骄戒躁,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积极发挥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脚踏实地、用心进取、不断创新、奉献自己,用“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鞭策自己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她觉得这些成绩除自己的付出外,更多的是来自老师对她的信任,同学们对她的支持。她很感激大家给她一个自我完善的机会,让她在中学实现了自我价值。

今后她仍会坚守自己的岗位,脚踏实地,在政治上求先进,在学习上求优秀,在活动中求用心,在工作中求创新,认真努力地做好团组织交给的每件事,不辜负团组织和广大师生对她的期望!她相信:勇于拼搏、吃苦刻苦将伴随她迎接未来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