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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菏泽一街道办原书记被公诉


来源:齐鲁壹点

涉嫌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菏泽一街道办原书记被公诉。

原标题:涉嫌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菏泽一街道办原书记被公诉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原副主任、东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原书记兰昌华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曹县人民检察院向曹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兰昌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09年下半年至2017年8月,被告人兰昌华利用其担任菏泽市牡丹区东城办事处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2年上半年至2019年10月,被告人兰昌华利用担任菏泽市牡丹区东城办事处党委书记、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12年上半年至2017年9月,被告人兰昌华在担任菏泽市牡丹区东城办事处党委书记、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故意不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分别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菏泽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中共菏泽市纪委、菏泽市监委对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牡丹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兰昌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兰昌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兰昌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菏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菏泽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菏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兰昌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责任编辑:李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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