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激励实施办法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2020年03月11日 11:39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激励实施办法》。
为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激励全省各级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性,提升山东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激励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了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依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要求,设置了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内容。具体包括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重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以及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情况,对全省16个设区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评议。
《办法》明确了奖励的额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优秀的市和名次较上年位次前移2个及以上的市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同时明确各市可参照《办法》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先进典型县进行奖励。
[责任编辑:李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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